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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去年,開封一女士騎電動車,車放在路邊就,一名騎電動車的男子從後面撞到該女士的電動車上,當場死亡,經法醫鑑定男子是酒後騎電動車。 男子家屬把張女士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張女士賠償其家屬20萬元,這讓張女士想不明白,你們說該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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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家在高老莊

    我認為有點冤,但也確實有過錯,,首先你醉酒騎車,你的行為已不受控制,,有點縱容酒後騎車,判賠20萬,太多了,三萬二萬差不多吧,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2 # 使用者7683點哥

    這要看張女士有無過錯,如張女士將車停在指定地方未佔道那張女士應無錯,就不應賠;如將車隨便亂停佔了正常車道那張女士就有錯,那就應賠。

  • 3 # 韓仁海624

    不該判賠,電動車放在路邊沒有影響交通,不喝酒能撞上電動車嗎?醉漢如果不是撞在電動車上而是撞在電線杆上,哪麼供電系統也應賠償嗎?

  • 4 # 大樹一個

    應該判,賣酒的賠償,不賣酒,也不會喝酒,更不會醉,賣電動車的賠償,不賣電動車,也就不會騎電動車,也就不會撞上去。也就沒有後來的事情發生,蝴蝶效應,要追溯源頭。

  • 5 # 金色世界7

    腳踏車、電動腳踏車沒有停放停車位出交通事故被判賠的沒聽說,但機動車有賠償的案例,有停車在停車位,車後超出停車線,一醉駕小車撞上死亡判賠10萬元的案例,電動腳踏車可能參考了機動車判的案。

  • 6 # 豫北青衫不老叟

    首先看電動車存放點是否人行道(交通要道),如果是賠償必須,但20萬感覺較多,因為醉漢系主要責任。如果是電動車存放在指定停車處,醉漢撞車而死則咎由自取,車主不受連帶責任。

    這起問答目的,是能透過這起事故引起公民覺醒,公民要有遵紀守法意識,公共場所不能設定(擺放)障礙物,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如果因為違反規則、造成的後果要負責任,甚者刑事責任。

  • 7 # 洪記112872399

    在街邊好多供電的變壓器都在2,5高拿條鐵水管行過,十死無生,供電局保準賠你一千萬。因為變壓沒建4,5高度。不怕死的上呀。

  • 8 # 雙木保林

    我認為張女士不應該賠那麼多,應該賠個三五萬吧。因為,醉漢醉駕應負主責,就是不撞張女士車也可會撞到別人或其它物體上,總不能撞線杆上讓電線杆也賠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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