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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冷月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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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禪
一出門就是非法持有管制刀具 然後就是組織黑社會性質的團伙 出門乾的就是尋釁滋事 聚眾鬥毆 然後更厲害的就是故意傷害罪 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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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蛙語蟾鳴0
黃藥師、歐陽鋒,私自侵佔國家土地
張無忌涉嫌黑色會、邪教組織,意圖顛覆國家政權
郭靖 冒充國家公務人員非法行使權利
韋小寶:貪汙、重婚、渋黑、欺詐、反革命
南帝:無照行醫
喬峰:聚眾鬥毆、入室偷竊、故意傷害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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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劉鎧鳴
令狐沖:故意傷害罪、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冒充國家公職人員招搖撞騙罪、故意殺人罪、莫大等人故意殺人罪的幫助犯。。。
郭靖: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盜獵珍惜野生動物、戰爭罪。。。
狗哥:過失殺人罪
除了掃地僧,沒一個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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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史海泛舟擺渡人
如果按照中國現行的法律規定,金庸筆下的大部分武林高手都要在監獄裡面度過殘生,其中很多主角還會在刑場上見面。畢竟金庸筆下的武俠世界,是一個存在矛盾和殺戮的武俠世界。武林高手想要揚名立萬,肯定免不了要打打殺殺,打打殺殺就肯定要觸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殺人狂魔洪七公洪七公在第二次華山論劍的時候,曾經對著眾人炫耀自己的“戰績”。洪七公稱:他的一生共殺死了231個人,這些人都是大奸大惡之人,每一個都是應該殺的。其餘人聽到洪七公這麼說,都讚揚洪七公嫉惡如仇的精神。
如果洪七公生活在現代,手上沾滿231個人鮮血的他,肯定會被定性為殺人狂魔,要麼會被判處死刑,要麼就會被送進精神病院。畢竟每一個人都是一條生命,即使洪七公殺死的人都犯下了十惡不赦的罪過,也應該有法律來處罰他們,不能由洪七公私自處決他們。
罪行累累令狐沖令狐沖參與過多次江湖火拼,他曾經用長劍刺瞎了多人的眼睛,還用長劍在華山石洞裡面殺害數人。同時令狐沖還是幫派組織恆山派的領導人,他多次帶領恆山派弟子參與幫會爭鬥,犯下了非法集會和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令狐沖還曾經冒充過軍官吳將軍,犯下了假冒軍人的罪行。從令狐沖下的這些罪行來看,除了假冒吳將軍判的比較輕一些,其他幾項罪名都足夠判處令狐沖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了。
元凶巨惡張無忌張無忌是金庸筆下很特殊的一位主角,張無忌的一生從來沒有殺過一個人,因此張無忌不會因為故意殺人而被判處死刑。不過雖然張無忌沒有殺過一個人,但是張無忌領導下的明教成員,卻殺了成千上萬的人。
張無忌作為明教組織的第一領導者,肯定要為這麼多人的死亡負責任。再加上明教經常發動起義,明教的弟子又遍佈天下各地,張無忌已經犯下了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組織罪,這一罪名足夠判處張無忌死刑。
總結武俠小說裡面的世界,同現實的世界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我們不能以現實中的法律觀念,來看待武俠小說裡面的人物。畢竟在武俠的世界裡面,大俠們肯定要爭鬥和殺戮,這些行為如果發生在現實社會,都會違反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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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胡重出江湖
這個其實說起來的太多了,但是可以反過來考慮,就是按照現行刑法的罪名,我們去找找哪些金庸小說筆下的人物是犯過的,當然由於罪名也很多,我們只用一個角色來舉例。
《連城訣》中的花鐵幹,誤殺劉乘風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砍傷狄雲涉嫌故意殺人罪(未遂);拿了馬肉就吃涉嫌搶奪罪,搶走馬肉涉嫌搶劫罪(以上不考慮數額);吃兄弟的屍體涉嫌侮辱屍體罪,穿走兄弟的衣服兩種觀點,一種涉嫌盜竊,一種涉嫌侵佔。
回覆列表
大俠們都有件趁手的兵刃吧,這都是管制刀具!通通沒收!更別說你韋小寶和雙兒!手裡的火槍槍口動能超過1.8焦耳了吧!
大俠們都喜歡喝酒吧,酒後騎馬,醉駕!!
金書中哪個大俠沒動過手,沒傷過人?故意傷害!什麼?被迫自衛?他倒地不能行動了,你怎麼還補了一拳!?防衛過當!
蕭峰殺東北虎,阿青打白猿,郭靖黃蓉你倆的白雕怎麼回事?楊過還有你!通通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狄雲你也沒跑,大雪山的禿鷹讓你殺了多少?
韋小寶,貪汙受賄濫用職權殺人投毒強姦夠槍斃八回了。石破天,是你把島給炸了吧?!張無忌,陳家洛參與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
這麼一看,還有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