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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胖乎乎的毛毛蟲618

    如果確定要跟男朋友結婚的,確定自己喜歡男朋友的,就收下吧!說明男朋友媽媽也很喜歡你,對你很滿意。

    如果不確定會不會嫁給他,也可以收下,但是如果以後不嫁給他就要退還。

    曾經,我和我男朋友也確定了關係,第一次去他家,他父母沒看上我吧,我回來沒給見面禮,也不讓我男朋友送我到家。回到家後沒幾天我一個人去打工就分手了。

    現在我孩子都好大了,他還單身,也是感謝當初他們家看不上,我才遇到現在的老公。

  • 2 # 明月當空照18

    既然跟男友回家過年了,說明感情已經很穩定,對方父母如果給紅包,拒絕反而不好。

    但話說回來,交往才半年,正是熱戀期,如果談婚論嫁,最好能再多交往一些時間。

    如果是我,我會先接受紅包,然後私下給男友保管。如果成了,皆大歡喜,如果分了,也不欠對方。

  • 3 # 遨遊天際walker

    那麼要看YOU表妹的意思了,如果喜歡,是奔著結婚為目的去的,可以收。如果不是或者,還沒想好,那麼就自己斟酌吧。不喜歡就不要收。而且,按照我們這裡的規矩都是要回禮的,所謂,來而無往非禮也。所以,到時候男方到你表妹家,你表妹的母親也要給男孩錢。像我們這一般是男孩先到,女孩家,女方家長給錢,然後到男孩家,男方的家長翻倍給女孩錢。

  • 4 # 高校心理營養專家

    相處半年的異性朋友,一般倆人關係差不多確定了——至少戀愛關係已經明確。此時去見家人,長輩給未來兒媳婦見面禮即是禮節性尊重,也是表明態度,是一種認可的體現,如果你感覺和男友可以繼續交往下去,就應該收下。

    當然如果感覺男友家庭條件不太好,不想因為自己增加老人經濟負擔,收下後可以留下一部分,從中拿出一部分退還給老人,說明是孝敬他們的,這樣既保全了老人面子,也顯得善解人意。

    其實一萬元現在在很多地方都不算大額,一般家庭都出得起。關鍵是相愛的人不要因為這類瑣事糾纏,給多了少了討價還價,把愛的性質糟蹋了。

  • 5 # 小樓昨夜又月明

    你能和他見家長應該就是確定能和他走到最後了吧?那麼收下也無可厚非。要是覺得多,可以給老人買些高階的東西,常去看看老人也行。

  • 6 # 無酒量的貪杯者1

    如果打算結婚的話就可以收下,是人家的一份心意。應該表示他的家人認可你了。要是以後不能在一起了也應該把紅包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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