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到報道有民眾向國家相關部門就進口某藥價由200多元國內賣到70萬一事申請定價資訊公開。結果得到的回覆大感意外,說藥品定價是市場行為,個人對此不是很能接受,民眾特別是具律師資職的人,居然不知到國家藥品定價的管理機制,這是問題的一個角度,而為什麼民眾的認知又如此詫異呢?由市場定製藥價是公正合理的嗎,應不應該有一個範圍或限制?
回覆列表
-
1 # 藥店易
首先可以肯定一點,藥品定價是企業的市場化行為。
其實關於藥品的定價,國家的管理也是在不斷地調整,以找到最適合的定價方式。以前計劃經濟模式下,藥品的定價與所有其他商品一樣,是國家定價,這種定價方式的弊端相信大家也都知道,隨之帶來的是藥品匱乏、質量低下、價格居高不下,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所有的商品實行市場化定價,國家對藥品的價格管理方式也在變化,並實行的是最高限價,但在實際工作中,還是發現很多問題,國家對企業的生產成本無法有效地核實,定出來的最高限價五花八門,反而給了企業口實——大家儘量往最高限價靠,反正我沒有超過最高限價,於是,前些年國家對藥品的價格完全放開,由市場去發揮其價格發現的功能,總的來說,市場化定價對於存在競爭的藥品是沒有問題的,企業為贏得競爭,會進行合理的定價,既考慮到了企業的生產成本要素,也考慮到市場競爭要素,這一方法無疑是最佳的。但對於競爭不那麼激烈的藥品,比如前文提到的進價200售價70萬的藥品,這是一類非常小眾的藥品,生產廠家極少甚至是獨家,年銷售量也極少,由於是獨家產品,企業因此便擁了完全的定價權,也就出現了這種漫天要價的現象。對於這種情況,我們一方面要由媒體、公眾主動出擊,揭露他們的貪婪嘴臉,另一方面也需要國家層面不斷地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這個例子雖然只是個案,但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市場經濟下企業逐利的本性,需要國家出手予以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