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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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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零度li

    如果不愛,請別攻擊。

    明星褪去了光環也是一個平凡人,他們也理應當有平常人的生活。而且談戀愛也是屬於自己的隱私吧,或許每個人的隱私都不想被窺探。大家或多或少的有一些隱私不願意告訴別人,不想分享。假如沒有隱私的話,那不就是透明人了嗎?他們可能在電視上參加活動啊,參演電視劇啊,可能因此收穫一些粉絲呀。粉絲可能是因為他的外邊啊或者是內涵被吸引。但是正能量的粉絲應該是去從明星身上學習到什麼好的吧。而不是天天沉迷於明星的隱私上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的隱私不願意告訴別人,何必去深挖別人的隱私。作為一個明星也擁有自己最基本的權利吧,也應該得到大家的尊重,人家想公開的時候自然會說,沒有公開就說明人家不想讓別人知道。可能是因為有些粉絲就是CP粉,當知道他倆分手了,就會惡言攻擊對方中的一個啊,深挖他們之間的一些事情,這樣公開可能雙方都會受到傷害。本來兩個人之間就是和平分手,談戀愛本來就是兩個人的事情,明星也有權利去選擇這段戀情是不是合適啊,人家也沒必要告訴粉絲啊,粉絲也不能阻礙雙方分手。如果理智的粉絲,不會在乎明星有自己的隱私吧。大家都有一些自己的空間吧。我覺得明星分手沒有必要去告訴粉絲,大家都有自己的隱私,不願意告訴別人,明星也有自己的隱私啊,也沒必要什麼都讓粉絲知道,如果是理智粉絲不會介意。

  • 2 # 作家王冠

    哈哈!明星也是人,情感的故事,是私人空間。

    明星分手,為何要告知網友?

    確實,我們當今的追星人有些高估了自己。

    明星,有時根本不會把觀眾放在心裡。明星的心裡只有經濟收益。

    他或她的情感故事,怎麼會告知網友?

    就算是公開的資訊,也是被人為操縱的。

    我採寫過不少名人明星,他們一般很虛偽,不敢

    看對真實的自己。

    醒醒吧!網友!

    情感的事,是明星背後的事,哈哈!你懂的!

    荷塘,靜靜地品悟世事的滄桑。

    昔日的青鱗角昏昏睡去,過往的馳騁叫不醒它的迷醉。倒是和著節拍的枯草,有些浮誇的風沙。

    荷花不語。英雄都不問出處,何況這身出淤泥而不染的堅強。

    挽起童年的衣褲,在荷香的靜默裡吟唱。

    吟唱一支醇厚的鄉謠,吟唱一曲不留遺憾的粗曠。

    村野如歌,如歌溫婉……

  • 3 # 清姐說娛樂

    個人覺得只有願不願意,沒有該不該一說!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深受廣大網友追捧,生活點滴也被作為茶餘飯後的談資,有一點個人私事曝光,都會被無限放大引發高度討論,因此沒有多少隱私可言。特別在明星公不公開戀情這件事上,一直存在很大爭議!明星走紅需要粉絲的支援,而許多粉絲對於明星談戀愛、談戀愛物件都會“指手畫腳”甚至脫粉,對另一半人身攻擊!因此許多明星選擇地下情,既不會被打擾又不會影響事業,那明星到底該不該向網友公佈戀情狀況呢?我認為要做以下幾點情況分析:

    有的明星明明已經戀愛,卻對外堅稱單身,甚至炒熒幕CP,被曝光後粉絲因感覺被欺騙而反感有的明星炒作熒幕CP參加節目,節目結束便分道揚鑣,表演式“戀情”令人反感有的明星被拍到多次仍拒不承認,甚至發文回懟,直到被拍到鐵證打臉才承認引發網友反感有的明星因公開戀情被祝福,經常捆綁上節目、拍電視,分手後隱瞞事實,依然以恩愛假象上節目而引發反感有的明星坦坦蕩蕩,沒有其他緋聞,被拍到就大方承認,在物件沒有明顯槽點的情況下,都會收穫祝福有的明星沒有被拍到,依然大方認愛、主動公佈,這一點我特別佩服鹿晗,頂流小生,是有多愛關曉彤才能冒著脫粉的風險主動公佈,剛開始經歷了一點波折,幾年下來網友看出了他們的真心相愛,紛紛送上祝福!

    綜上可見,明星被吐槽的點並不在於“該不該主動公佈”,而是在於是否坦蕩、行的正坐的端;是否為吸粉而刻意隱瞞事實;是否為吸金而作秀秀恩愛;只要做到言行一致、不刻意欺瞞、光明磊落自然不會被詬病!我認為明星沒有對戀情狀態公佈的義務,但要承擔炒作戀情、欺瞞愚弄觀眾帶來的後果!

  • 4 # 85大叔說故事vlog

    我曾看過最經典的一個回答:計程車下客後,司機都會亮起空車牌。

    哈哈,抖個機靈。我們確實是經常在網上看到哪兩個明星官宣分手,對於多普通網友來說,不定時開啟吃瓜模式,但有時候我們會覺得你們分手就分手,搞得沸沸揚揚,還上熱搜,簡直了啊。

    這是流量明星的邏輯,這個時代流量很值錢。

    明星是依賴流量,才會有影響力,有影響力就可以賺到錢。自己公開說,就是拿自己的信譽=吃瓜著的注意力。來證明自己說的是真的,確實是分手了。以後兩個人不在一起,或者跟別人都順理成章,從此成為一個自由人。為什麼要公開,就是在發一個訊號。我分手了,離婚了,後面就跟他沒關係了。公開就是一個訊號承諾,這個訊號背後就是明星個人信譽抵押。公開好處就多了,比如兩個人私下吵架收分手,大家都不知道,然後他又有新男朋友了。

    明星畢竟是公開人物,一言一行牽動著粉絲和媒體的注意力。如果不公開宣佈兩人不在一起,萬一被媒體拍的和他人一起的劃面,不就成了各種緋聞了嘛。所以兩人不在一起後會直接生命,避免引起後續的一些誤會。

    公眾人物畢竟和我們普通人不一樣,大家日常吃吃瓜也挺好。

  • 5 # 隨風柳絮CXNL

    我覺得沒必要,對於我來說明星就是一種職業,和其它職業不同的是,明星暴露在鏡頭下。我只會關心明星的作品,要喜歡我只會喜歡他的作品,鏡頭裡鏡頭外誰知道是不是一致呢?沒必要過度的關注明星的私生活。

  • 6 # 剁椒紅燒娛

    明星除了是公眾人物,他們也是一個人,一個普通人,他們理應有自己的私人空間和生活。

    但是對於那種是通過綜藝節目火起來或是因為戀愛關係而被人所熟知的明星,我覺得他們還是有必要告知一下的,畢竟他們的熱度有很大部分是由戀情帶來的。

    但是,事實上他們也沒有義務一定要告訴網友分手這件事情,說到底這對他們多多少少還是有點道德綁架了。

    雖說公眾人物本就沒什麼隱私可言,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不需要隱私。畢竟他們也是一個普通人,沒有人希望自己所有的私事都要一一向大眾解釋和說明,因此有時可以理解他們不公佈的行為,但是呢,這也不代表著大家一定要接受。

  • 7 # 返鄉困惑人

    明星的婚姻和男女朋友本來就有一定的營銷策劃問題。因為包裝一個明星是多方面的!自然營銷自己的能力也是多方面的。這個屬於商業模式。宣佈也就有必要了。

  • 8 # 習哲愛學習

    一對明星,如果官宣了在一起,尤其還合體秀恩愛,上節目,發雜誌,由此賺得盆滿缽滿,那分手了就應該告訴大家。

    如果在一起悄無聲息,沒有讓網友知道;那分手了,也沒必要告訴大家。

    就像昨天上熱搜的張銘恩和徐璐,疑似張銘恩劈腿胡冰卿。張銘恩和徐璐在微博官宣在一起,還一起參加了湖南衛視的《女兒們的戀愛》,合體拍雜誌,秀恩愛,賺夠了粉絲和路人的注意和金錢。

    畢竟,不能說,你利用感情的流量賺錢的時候希望越多人關注越好。而你不想被關注的時候又覺得大家侵犯了你的隱私,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情都發生在你身上呢!

  • 9 # 愛唱歌的玉榮姐姐

    個人覺得明星分手應該告訴網友,因為這些網友都是他忠誠的粉絲,粉絲時刻都在關注著他。他們的一點一滴,粉絲們都非常迫切的想知道。我覺得告訴網友們,起碼網友們也能站在第三方的立場上去評價他們的情感。對他們的感情可能更好一些。

  • 10 # 薔薔影視娛樂

    我覺得明星分手告不告訴粉絲是他(她)自己的事情,明星也是普通人也會談戀愛結婚生子,我們作為粉絲的只需要吃他(她)的顏值關注他(她)的作品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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