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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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善若水231729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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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狗5821
一,小區有業主有車位、有業主沒有車位,若物業費中包含車位車位費,對無車業主不公平,所以,只能另項收費。
二,車位需要保潔、照明、維護等,這些需要費用,有費用了,只能有車業主支付了。
三,另外收取車位費,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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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銘
對小區每戶收還是對停車戶收?電梯到不到地庫與能不能用沒關係吧。難道就沒有其他通道去車庫,車庫是懸空獨立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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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執著140849408
表述不清楚,是有車業主繳還是全體業主都繳,是一年三百還是一月三百,沒講清啊!容易讓人產生歧義。如果是全體業主都繳當然不合理,如果是一月三百有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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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呆看社會
電梯不通地庫是設計問題,地庫有乳膠面需要擦油清掃還有照明。地上停車位是屬於業主公共收益,地下車庫收300是車輛車位管理服務費。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都有規定,不同的是各地方收費標準不一樣。那你覺得合理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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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靜候相逢
不合理,屬亂收費!房管部門只對住宅面積核定物業費收費標準,並不對附屬設施核定收費。說車位費是集合在物業費內也是不對的,這對沒車位的人不公平
在福州私人產權車位並不單獨收取物業費,如有車位的業主並來停車則沒有任何費用,和有停車則物業對期收取70元的停車管理費,停小區路面則收60元。這對車而收,並不針對車位車身,一句話物業沒有任何權力收取住宏以外的任何物業費。但如有租用車庫車位則要交租金和70元的管理費。。。
不合理。因為,物業費裡邊就包函小區整個的清潔費,憑什麼反而再向業主收取費用呢?這就叫亂收費。所以,業主有權不交,也可以向上級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