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開挖時,其縱橫向邊坡放坡應根據地質、環境條件採取安全坡度。開挖時應充分利用“時空效應”作用,應採取基坑分段、分層、對稱、平衡開挖,並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
(2)儘量縮短基坑開挖後暴露時間,無撐暴露時間不超過8h,在支撐未到達正常使用前,不得超挖下層土方。每步開挖所暴露的部分地下牆體寬度宜控制在3~6m,每層開挖深度按照層高進行合理安排,嚴禁在一個工況條件下,一次開挖到底。
(3)每步工況開挖至支撐中心線下50~60cm時,及時架設支撐(混凝土支撐開挖至支撐底)。
(4)基坑開挖時應進行先探後挖,確認無滲漏水後方可大面積開挖。
(5)棄土堆放應遠離基坑頂邊線20m以外。基坑兩側10m範圍內不得存土,在基坑周邊堆置建築材料、或沿基坑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其它機械,應距基坑上部邊緣不小於2.0m。
(6)縱向放坡開挖時,應在坡頂外設定截水溝或擋水土堤,防止地表水沖刷坡面和基坑外排水再回流滲入坑內。
(7)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嚴格按施工工序圖施作支撐。
(8)基坑開挖引起流砂、湧土或坑底隆起失穩時,或圍護結構變形過大或有失穩前兆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並採取確實有效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9)基坑開挖前應預見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施工前準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材料,作好基坑搶險加固準備工作。當圍護結構出現滲漏水的情況時,應及時採取有效堵漏止水措施。
(10)制定詳盡可行的施工方案,在施工過程中嚴禁對支撐、格構柱、井點管、圍護牆等構件的推靠或碰撞。
1)基坑開挖時,其縱橫向邊坡放坡應根據地質、環境條件採取安全坡度。開挖時應充分利用“時空效應”作用,應採取基坑分段、分層、對稱、平衡開挖,並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
(2)儘量縮短基坑開挖後暴露時間,無撐暴露時間不超過8h,在支撐未到達正常使用前,不得超挖下層土方。每步開挖所暴露的部分地下牆體寬度宜控制在3~6m,每層開挖深度按照層高進行合理安排,嚴禁在一個工況條件下,一次開挖到底。
(3)每步工況開挖至支撐中心線下50~60cm時,及時架設支撐(混凝土支撐開挖至支撐底)。
(4)基坑開挖時應進行先探後挖,確認無滲漏水後方可大面積開挖。
(5)棄土堆放應遠離基坑頂邊線20m以外。基坑兩側10m範圍內不得存土,在基坑周邊堆置建築材料、或沿基坑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其它機械,應距基坑上部邊緣不小於2.0m。
(6)縱向放坡開挖時,應在坡頂外設定截水溝或擋水土堤,防止地表水沖刷坡面和基坑外排水再回流滲入坑內。
(7)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嚴格按施工工序圖施作支撐。
(8)基坑開挖引起流砂、湧土或坑底隆起失穩時,或圍護結構變形過大或有失穩前兆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並採取確實有效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9)基坑開挖前應預見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施工前準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材料,作好基坑搶險加固準備工作。當圍護結構出現滲漏水的情況時,應及時採取有效堵漏止水措施。
(10)制定詳盡可行的施工方案,在施工過程中嚴禁對支撐、格構柱、井點管、圍護牆等構件的推靠或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