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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小麻雀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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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昌國7504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中國湧現出了一大批有名的詩人,作家,在詩人中最有名的就是《新月派》詩人徐志摩了。徐志摩的詩最有代表性的詩作,就是他的《再別康橋》。該詩從頭到尾就展現了志摩對英國“劍橋大學”的眷戀之情。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
……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
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題主提問,該詩為什麼不用揮一揮手,而是用揮一揮衣袖?
第一:該詩在開篇第三句,巳經用了:我輕輕的招手;那作者怎麼可能又用:我揮一揮手?如果這樣寫,不是將作者遣詞造句的本事寫低了?
第二:作者用:我揮一揮衣袖,此詩的動感一下子便顯現出來了;揮手是:再見;揮一揮衣袖:咱倆還要重見。揮一揮衣袖,動一動衣袂,你們看,這樣用詞的音節效果及音韻效果便躍然詩中。
第三: 寫詩,詞,現代詩及散文詩,散文,貴在一個語言美,這是最重要的;不然老杜不會說寫詩重在:語不驚人死不休!我看就是這個道理。
你寫的詩,在語言上巴適了,然後就是意境美了。你看柳永的《雨霖鈴》下片:今宵酒醒何處?楊柳岸,曉風殘月。當你讀到此句時,文字所產生的意境便會突現在你腦海中。
最後:任何文學作品,都講究意境,語言,結構,情節,細節,小說更講究思想性及社會性;只要這些要求都巴適了,你的作品的審美效果也顯現了,讀者朋友也會看得愛不移眼了。
雖然是因為揮手,衣袖才動的,但一句”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描寫詩人外表輕鬆地與過去果斷的絕交,實則是多麼的不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