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即是給患者造成了傷害。
5
回覆列表
  • 1 # 天馬148003361

    小編這個問題提得,似乎有“預先定罪”的味道。首先來看看,什麼叫“過失”,從字面理解,就是“過錯和失誤”。在當今醫患關係的大環境,和《侵權法》、“倒舉證”等明顯缺乏公正的“預先定罪”立法的大背景下,請問小編,哪個醫生“膽敢”輕意出現“過失”呢?即便沒有過失,還“醫鬧”不止、殺醫、傷醫時有發生,司法機構為了“構建和諧”,還要判決出“無過錯賠償”——這樣的奇葩結局。當今中國的很多醫生,就像舊社會的“童養媳”,整天擔驚受怕、如履薄冰,時不時還要遭受“不公對待”。難道還嫌自己受虐不夠,主動把臉遞給“婆婆”,維多挨“耳光”才感到後快?另外,也奉勸那些,懷疑一切、視錢如命,事先就揣著懷疑、不信任,唯恐醫生“黑心”“失誤”,給自己(特別是自己的錢),“造成損失”的患者,你們千萬別去醫院,有病就在家自己治吧(舊社會就有“自病自得治”的說法。),因為在你看來,世界上只有你自己,永遠不會欺騙自己、永遠不會有失誤(其實從客觀上講,這實在只是自欺欺人和自命不凡的幻覺),你們只要不去醫院、不找醫生,就一定能完全康復、甚至長生不老。

  • 2 # 無言明月1

    不僅僅是醫生不承認自己的過失,這是華人的通病,犯了錯大多都會強詞奪理,如果敢於承認也就沒有強詞奪理這個成語了。

    不承認有兩個原因:一、承認自己的過失以後誰還會找他看病,承認了自己技術不行,還要賠償損失,所以絕不能承認,絕對不能承認。

    二、不承認也有可能真的不是醫生的責任,急診送晚了、手術前家屬簽字耽誤事、血型不找到、突然停電、地震等天災人禍的原因。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摩擦起電告訴我們什麼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