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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燒火老頭

    業主:小物,有人建議我們組個互聯互通的網。

    物業:啥網?蜘蛛網?在哪裡?我去清理。

    業主:方便溝通,網際網路。

    物業:這個啊……誰牽頭?

    業主:……有點聊不下去了……

    物業:我也覺得……

    ————

    業主和物業,

    在大環境下,

    物業本應是業主的管家,

    但事實很多物業管業主家。

    想要組網,先要解決矛盾,

    物業不能當業主的家,

    可群眾性質的業主事實也當不了家,

    那就要有中間機構,

    有人會想到社群和業委會,

    我想說NO。

    業委會要麼強烈代表業主,

    要麼被物業籠絡,

    細一查,

    業委會可能只有在群體事件時,

    才能鉗制物業,

    平時大部分是讓業主被代表;

    社群是老孃舅,

    事態複雜時,

    他會告訴你他也沒權。

    ————

    要實現有效益的互聯互通,就得有一箇中立龐大權威的監管互聯機構。

    下面簡要模擬個場景:

    ————

    大家都知道,

    買賣房屋都要經過住建局,

    因為國家法律要求。

    那麼,在9012年的時候,

    住建局旗下有一個“國家物業網”。

    1、第一屆物業由社群和物業網系統推薦聘請。

    2、每位業主買房時,自動登記該小區賬號。

    3、業主工單釋出物業網該小區板塊,平臺推送給物業,開始工單流程,直至業主確認完工,並評價。

    4、小區所有與物業有關的新立項都需由業主或物業向平臺申請,然後由平臺推送給業主投票。當贊成票達到一定比例後,物業網專員啟動對專案可行性進行評估。評估透過,開始執行。

    5、所有物業費定期交到物業網,如業主無故不交,平臺可限制業主部分功能(如發工單),並追責業主。

    6、所有額外創收資金付費方只可以付費到平臺,一部分作為佣金由平臺轉給物業,其餘作為小區建設資金。

    7、對物業進行評分考核。評分低於多少,罰款、減免全體業主物業、辭退等等。

    8、其實就是類某寶。

    ————

    天馬行空,可以一樂,可以補充,見笑見笑。

    @鍋哥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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