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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菲航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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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友本事
在這個問題裡,12個小時的工作8小時完成的人,可以簡單粗略地理解為能非常快速地完成工作的人。而8小時的工作12小時完成的人,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人。
在其他條件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如果我是老闆,我肯定會選擇能快速完成工作的人。
可是,往往實際情況不會這麼簡單,老闆要考慮的也包含很多綜合因素。
哪些原因會導致兩個人的工作完成時間差異這麼大呢?1.工作內容不同,難度和任務量不一樣
不同的工作內容,不同的難度,任務量大小不一樣,就算是同一個人,完成的時間都會不一樣。更何況是不同的人呢!
2.個人能力不同,使用技巧不同
完全一樣的工作,兩個人工作能力不同,使用的工作技巧不一樣,完成的時間自然也會不一樣。
3.用心程度不一樣,工作方式不一樣
這個問題是在老闆怎麼選人的問題。
如果時間和條件允許,我覺得可以先讓兩位員工試工,在試用期,更加全面地瞭解兩位候選人的工作方式、工作態度和潛力。
說不定12小時的工作8小時完成的人,後面的工作一直都沒有起色,進步空間也有限。
而8小時的工作12小時完成的人,前期慢是因為他在積蓄力量、總結經驗、用心尋找進步的空間,後面突飛猛進。
綜合而言如果工作性質只求員工能完成一些基本簡單的操作,按照既定的工作程式來完成,那可以直接選擇12小時的工作8小時完成的人。
而如果需要考慮到長期的計劃和發展,需要員工一起進步,那我覺得還是多花點時間和精力挑選更合適的人。先進入試用期,在實際的工作中更全面地評估人才。
我要是老闆,一定會用那個“8小時工作12小時完成的人”。
原因1:這樣的人工作更仔細。雖然時間不是檢驗工作成果的標準,但是更長時間的工作,更能讓人過多的關注工作本身!
原因2:這樣的人工作狀態更適合公司的大環境。老闆們希望員工一直在工作,所以公司中特別需要這種“一直在工作”的榜樣。
可能回答的有點偏頗,但是我的工作經驗告訴我,那些讓老闆看來“一直再工作”的人,更能得到老闆的賞識!!
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