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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辭北南下

    天道觀:荀子認為,“天”就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界,“列星隨旋,日月遞,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無形,是之謂天” (《荀子•天論》)。自然界具有不以人意志為轉移的規律性,“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兇” (《荀子•天論》)。從承認自然界的客觀性、規律性出發,荀子提出了“天人相分”的觀點,“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循道而不貳,則天不能禍;……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荀子•天論》)。在主張尊重自然規律的基礎上,荀子進一步提出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制天命而用之”的控制、發行、征服自然的思想,“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制之;從天而頒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願於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 (《荀子•天論》)。荀子的這一系列富於唯物論性質的思想,在先秦諸子關於天道觀的爭辯中,獨樹一幟,它高揚了理性的精神,因此具有很高的理論價值。

    荀子的天道觀既受到了孔孟自然主義成分的“天”的影響,又吸收了老莊“道法自然”的積極思想,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具有樸素唯物主義性質的觀點。他以“天人相分”為契點,提出了人應當發揮主觀能動性的實踐觀,即“制天命而用之”,主張積極利用自然,使之為人類服務,又要尊重自然的客觀規律。這對當代建立和諧的天人關係,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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