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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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玄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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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規範使用者名稱007
合理。動遷房在一定時間內享受物業費優惠一般是動遷協議的一部分,但你的房子正常買賣了那就是商品房了,新的房主並不是動遷協議的受益人,自然也不能享受物業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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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德江
兩種收費即不合法,也不合規。
不管是回遷房,還是商品房。物業公司服務的標準是一樣的。為什麼要兩種收費標準?
物業公司是個良心企業,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所以物業公司應該是個薄利的企業。所以收費要合理。收費要合法。
物業費取之於民,而用之於民。這才是一個真正好的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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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伊豆551
我們小區有四種房型,物業費分四種,差距特別大,最貴的和最便宜的差2塊呢,但是服務內容也沒差別,不都是在公共區域掃掃地倒倒垃圾嘛,為啥不合理不能改變呢,這和殺富濟貧有啥區別,典型的吃大戶思維,有不服的業主在和物業打官司呢,看法律能不能給個公平公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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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渤海陽光
回遷房沒有地皮稅原址回遷,商品房有地皮稅,如取的反遷房本後,再賣,買主要多花三萬多塊錢上繳國家,隨後房本變成商品房本了,也就是說國家優惠你的稅率讓二次買你房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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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洪偉42224071
非常合理,屬於回遷房的居民在動遷時有有後續物業政策優惠,直接購買此處房屋的另外業主沒有優惠。但回遷房經過買賣後,後任的業主就失去了原先的政策優惠。
看你說的意思應該是動遷房物業費低,經過買賣以後物業費高了,這是合理的,因為動遷房有村裡補助,或者是政府補助,這個補助是對人不對房,動遷房買賣以後如果現在業主不是動遷物件,當然不會讓你享受這個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