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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炫恆兆志

    在這個世界中,本來就沒有人是誰與誰註定合得來的!從相識相知到相戀相愛,又從相親到相離…!在忙忙碌碌的戀愛婚姻中,我們到底在追求什麼?是追求合得來,還是追求合不來呢?是追求體驗戀愛到婚姻的過程還是追求體驗從戀愛再到分手的過程?感情沒有目的、生活沒有包容、男女欠缺尊重、兩人沒有體諒就把它歸咎於兩人性格不合來用分手和離婚總結這段戀愛和婚姻,簡直沾汙了婚姻神聖的用途和用意!

    寫到這裡讓我想起了一個很有寓意的笑話。是說“一個人很不喜歡死的東西,也不喜歡聽帶死字的說話,有天他早上起床,開啟自來水裝水簌口,開啟電視剛好是新聞直播,原來是在自來水的上游有一個醉漢失足掉下水裡去淹死了,他心裡不悅把水吐完,想跑出去買瓶裝水,剛走到馬路又聽見馬路的人說昨天這裡出車禍撞死了人,他氣得又往回跑,躺在床上打電話讓朋友幫他送水過來,朋友就說賣水那個檔主今天起不來了,原來是在昨晚睡覺時在床裡面犯病猝死了!那人聽後,臉色發白…" 這故事告訴我們世界上每一種東西都不是天生就為了配合我們,水是我們每天生活的必需品,我們不能因為水裡面淹死過人,我們就不喝水馬路是出過車禍死過人,但我們不可能不走馬路,大多數人是在床上離世,我們是不是就不應該睡床了?上面三個物質當中,除了床是我們可以挑選適合的,水和馬路是我們沒法挑選的,所以我們只能將就著使用!

    戀愛和婚姻也是一樣道理,雖然戀愛有分手,結了婚的家庭也有離婚,既然是我們自己挑選的戀愛和婚姻,我們只能用將就和包容來與對方磨合相處,別再以什麼性格不符,生活不如意為籍口逃避社會責任!什麼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相處都是兩人刻意逃避責任的藉口! 因為太多不成文的離婚藉口,現在的婚姻法與結婚證形同虛設,婚內出軌,拋棄小孩離婚者比比皆是,大人犯的錯誤全由小孩承受了,承受他本來不應該的苦,

    作為人父母的你們於心何忍?什麼合得來合不來,那是你做小孩交朋友才可以,一旦踏入成年,享受過成人的樂趣,簽訂的雙方成婚的結婚證明時你們已經不再是小孩了!以前只是有錢才任性,現在沒錢也要任性,也許就是現在社會給予人們的幸福感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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