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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583560465641

    完全可以。不但可以,而且是非常正確的做法!

    房在你名下,是你的婚前財產!

    我也是女的。我父母養兩個女兒,都在婚前買了房。現在父母愛住哪家住哪家。兩套房他們都出了錢的,誰敢說不讓他們住?

    具體到你的情況,假如你不買房,結婚後兩個人共同首付一套,或者男方家庭首付一套。房貸還是一樣要還。中國傳統流主流的觀念,還是男方家長一起住居多。你父母就只能住老家老房子,來你家一趟是做客,他們自己先就不自在。

    而萬一不幸離婚,你可以按共同還貸的份額分割房產。比如房子總價100萬,首付50萬男方付的,婚姻存續期間還了20萬的貸款。就算你佔這20的一半有1/10的份額。你最多得到些經濟上的補償。這只是法律上理想的規定。實際上離婚不單單是分房子這麼一件事情,如果男方比較強勢不願意讓步,很可能你最後跟房子半點關係也沒有。當然不排除男方全款買房,不用還房貸的情況。那樣萬一離婚房子就更沒你份兒了。當然結婚沒人願意離,但現在這樣的時代,還是多考慮些好。

    自己有房,第一底氣足。個人親歷,剛工作的時候租房,別人給介紹男朋友(主要是在我父母面前)說起男方有房這一條,好像多了不起。我自己有房了以後,再說聲音都要低些。再知道我房全款以後,很多介紹人都啞了。毫不客氣的說,光憑自己有房這一條,濾掉八成低質量的求婚者。大家都有房,這一條不用說了,保底線而己,咱們來說說學歷長相人品家教吧。

    到結婚了,陪嫁的房產證給婆婆掙了不少面子。就為這個,也高看兩眼。兩個人結婚可以是為了愛情,但是在夫家仗腰子,陪嫁套房比你帶過去幾十萬都硬氣。無他,錢是會花光的,有本事你把我房啃了?

    生活中有個小磨擦,尤其是跟公婆的小予盾,不用硬剛。老公拉到自己房子住幾天,大家冷靜一下,再讓老公感受下岳父岳母的關愛,很多問題都不是問題。

    最理想的情況,你買了房子給你父母住。結婚之後在附近再買一套。你能照顧父母,父母也能給你看孩子。房子在你名下,你老公沒有理由反對。以後父母不在了,房子可以給你的兒女住,也可以出租或者賣掉,決定權在你。房子貶值的機率還是很低的。

    總之,女孩子有條件,還是儘量在婚前買套房。自己有房,底氣足些。而萬一婚姻不成,你還有個地方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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