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驗收時,開發商工作人員說室內書房門是防火木門,書房窗戶玻璃是防火玻璃,室內這種佈局有什麼國家消防要求嗎?依據是什麼法規?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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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瀋陽地產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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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醉江南小鎮
書房用防火門沒有道理啊!難不成是應急出口或避難場所?一般來說,一套位宅是一個防火單元,僅在入戶門設定防火防盜門(如果有入戸花園,可入戶門為防盜門,第二道門可設定為防火門,如發生火災,從戶內逃到走廊或電梯前室,火災發生時,不能呆在戸內,再走逃生通道(高層有一個緩衝區),煙感、報警、噴淋、排煙管道都在公共通道。只能這樣理解:書房原來設計是逃生通道(兩單元相通的走廊),打擦邊球變更,將該部位改成戶內面積出售,但為符合規範要求,應付驗收,做了防火門和窗戶的防爆玻璃(非防火玻璃),買了錢後,功能就由業主自己承擔責任了,去查圖紙的建施圖,是否開發商改變了功能,就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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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8自主人
新房收房時,發現本戶室內有一扇防火木門,這說明題主家的住宅應該是2014年5月1日以後開始建設的,應為老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沒有規定住宅的戶內應設定這樣的房間,需要在戶內的房間門採用防火門。
只有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才規定住宅建築的高度大於54米,用層數來說該住宅建築層數約為19層及19層以上,只有這樣規範才要求住宅的戶內應有一間房間按照避難間的要求設定,即該房間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鋼質、木質、鋼木質均行),該房間應是靠外牆設定的並且設定有可開啟的外窗,外窗的耐火極限不得低於1.0小時(以耐火完整性為判斷條件的)同時要求該房間的的牆體的耐火極限不得低於1.0小時。
在建築高度超過54米的住宅建築的戶內要求設定這麼一個準“避難間”,是因為高層建築的火災是立足於自救的,考慮高層住宅一旦發生火災,如果人員不能及時疏散出去,規範要求超過54米的住宅建築戶內應設定這樣一個房間,作為戶內人員的臨時避難場所,等待著消防人員到場後實施救援。
也是懵懵懂懂呢,蝦說一下:
你在逛商場的時候,有沒有發現一些單獨立的門?他兩側有藏在房頂防火捲簾。
以前做商場招商的時候,接觸樓層平面圖,有顯眼的防火隔斷標識,由符合規定的牆、門、捲簾等組成。
你看這張圖,有顏色區分,這是分成4塊獨立的防火區域,一塊區域著火,封閉後,將火勢暫時控制在一個區域,其他區域短時間內安全,留出儘可能多的脫險時間。
住宅在規劃時就有許多要求,如地下防空,高樓層需消防連廊,你這種消防隔斷和商場隔斷類似,在設計的時候就設計好了。如果沒有這些要求,開發商也不會多花錢去給你安個門。
你居住的時候,因為已經消防驗收了,你不喜歡可以換掉,反正也沒人查,只是防火效能減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