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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肇慶歡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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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跨洋時差五小時
張小嫻說,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因為傷害過,但也不能做敵人因為相愛過。放下不再聯絡是最好的方式。也許在他有困難的時候有機會幫他一把不負一生的情意,在他過的好的時候就默默祝福吧。有些愛註定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即是相逢亦不識,從此天涯是路人。
分開後能做朋友的一定是有一方愛的不夠深而另一方不甘心。如果投入了很多情感,分開以後太多回憶所以就會難以放棄也會很不甘心。能做朋友是有一方還愛著還希望可能重燃愛火,但不合適就是不合適,愛情不能給自己留後路,舊愛會給自己的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和傷害。
想聯絡是因為放不下,愛過就很難真正放下。其實到最後真的已經分不清放不下到底是因為還愛還是因為不甘心。但不合適的終究還是要放下,比如你走在田野裡被紮了一手的刺,手上留下了傷疤很痛。多年以後疤痕還在,可你大概記不得當初有多疼,田野你還是會走。只是偶爾看到傷疤還是依舊觸目驚心,而這就是愛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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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凌晨天色
一、考慮過現任的感受嗎?
不管是前女友還是前妻,你跟她成為好朋友,該怎麼跟現任說?
在愛情裡,女人和男人都做不到那麼大度,毫無怨言的,不胡思亂想的,去接受自己的伴侶與前任保持好朋友關係。
好朋友是信任、密切,好朋友有困難能隨時求助,隨時伸出援手。如果和前任這樣,真的沒有考慮過現任的感受,實在令人鄙夷。
二、你覺得和前任成了好朋友,其實你是成了備胎。如果是並不甘心結束的一方,也許是希望打著“好朋友”旗號,繼續保持聯絡,甚至保持曖昧。
如果對方是個自私的人,即使已經開始另覓新歡,也會跟你做“好朋友”,你其實成了一個備胎。
三、人與人的關係,往往是一條單行道。發生過的,不可能當作沒發生,感情的特殊性在於不可逆。
從相識時的朋友關係,到動心動情,成為戀人,是順理成章,複合規律。
而當戀情不管因為任何原因不能繼續,兩個曾經相愛的人,一定無法回到原來的樣子、好朋友的樣子。
時間不可逆,人的情感也一樣。
和前任無須做好朋友,而且也做不成。
回覆列表
我認為分兩種情況:
一種是和平分手,只要把握好分寸(主要指別再卿卿我我,或發生關係),再見亦是朋友
另一種是無論是哪一方明顯沒感情了,說分手一天可以說三遍的,那就不要再有聯絡了,最好再見就是路人甲
不過,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所以現實中無論身邊的親朋戚友無論勸阻,很多人都是藕斷絲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