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已經辭職,還沒到期。班長老陳發現小王在上班時間玩手機,就警告小王說如果不想繼續上班可以提前走人。小王和老陳吵了起來,並在爭吵中扇了老陳一巴掌。老陳也動手還擊。後來被其他員工拉開。
經過傷情鑑定,班長老陳耳膜穿孔,3個月後如果無法自行復原將需要數萬元醫藥費修補耳膜。小王則是皮外傷。
行政介入之後,諮詢了律師,律師的回覆是:這個事件屬於鬥毆事件,不是工傷,建議公司調解,最好私了。此外,公司應該按照規定對鬥毆進行處罰。公司規定,大家鬥毆一律開除。而老陳認為自己為工作受傷,應該算工傷。
這件事到底應該怎麼處理才合適?
回覆列表
-
1 # 職場問題專家白建
老陳受傷應當算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算工傷。
從文中我們可以看到事情發生的時間是工作時間,地點是工作場所。而老陳之所以受傷是因為他制止小王上班玩手機,這也算履行管理職責,所以完全符合工傷的認定條件。
律師的建議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嫌疑,他可能也是希望降低企業的負擔,減少麻煩。首先不說這個建議明顯不專業。真要按律師建議這樣操作了,恐怕以後所有管理人員都會寒心,以後再也沒有人敢制止員工違法工作紀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了。
一個企業如果管理人員都不敢制止歪風邪氣,都想做老好人,這樣的企業就沒有任何希望了。所以,從這一點考慮公司也必須力挺老陳。只有公司免去了管理人員的後顧之憂,管理人員才能堅決制止不良工作風氣。只有工作作風端正了,企業才有希望。
其次,就算事故發生的場地不在公司,也不是上班時間發生,只要是管理人員因為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了暴力傷害,公司都應該積極站出來為管理人員站臺。
否則,被制止的員工完全可以等到下班之後在公司之外的地方報復管理人員。這樣管理人員仍然會心存顧慮而不敢制止員工違反公司紀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所以這不僅是一個法律責任的問題,更是公司的一種態度。公司只有旗幟鮮明地支援管理人員按照公司制度進行管理,管理人員才能放手去貫徹公司的制度,捍衛公司利益。
最後,雖然老陳敢於制止違反公司紀律的行為值得肯定。但是老陳的溝通存在很大的問題,需要改善提升。
一定程度上是老陳自己糟糕的溝通導致了不愉快的結局。員工玩手機,作為管理人員強調公司紀律,制止玩手機的行為就可以了。沒有必要說“如果不想繼續上班就提前走人”這種話。
這話可認為是擴大問題,把一個小的違反紀律的行為拔高成為對公司、對工作的不滿。這種做法會引起小王的牴觸,最終導致了肢體衝突。所以,對老陳敢於制止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要提倡和表彰。但公司也應當對老陳粗暴的溝通方式提出批評。
更要想辦法幫助他提升和改善自己的管理溝通技巧,否則這種粗暴的溝通可能還會導致類似的事件,更會導致不少員工對公司產生不滿,消極工作、辭職走人。所以,公司也應當積極幫助老陳提升管理溝通技巧,從根源上減少類似問題的發生。
作者出版書籍:管理暢銷書《空降總監治亂記》豆瓣評分9.0分,《管理的本質》、《職場菜鳥成長記》京東,噹噹好評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