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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蝴蝶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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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哥1119
李鴻章是清朝的可鄰蟲,他是買國賊,不用懷意,他做的一切都滿清服務,華人民憎恨他,所以現在社會還懷念他,是當今社會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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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悅漫步海邊
有關李鴻章在簽訂《中俄密約》的過程中接收俄國方面賄賂的事件,出自俄國單方面的檔案記錄,後來隨蘇聯出版的《紅色檔案》(近代史研究中著名的《紅檔》雜誌)而公佈,20世紀50年代中國翻譯出版,而公之於世。
《紅檔》中的相關記錄,涉及到俄國預備向李鴻章、翁同龢、張蔭桓等多名清王朝重臣行賄,以促成清政府能夠頂住英國的壓力,而把旅大租借給俄國,以及促成清政府向俄國借款等事情。
為了有助於大家瞭解,下面我把《紅檔》雜誌中涉及俄國對李鴻章等行賄的主要幾分檔案錄出,供參考:
1898年1月12日,俄國公使館代辦致俄國政府密電
“昨晚極秘密地將李鴻章請來我處,透過璞科第告他,如果和中國成立借款——一俟簽訂契約及宣言——當酬他銀五十萬兩,作為他在辦理此事時必需的秘密開支,李鴻章同意竭力協助……”
1898年1月15日,俄國公使館代辦致俄國政府密電
“昨日與璞科第一起和張蔭桓秘密會面,答應酬他銀二十萬兩,條件與李鴻章相同。張蔭桓保證說,我們在此事及以後的事件上可以完全信任他。戶部尚書翁同龢拒絕秘密會面,他怕引起懷疑,因為他與外華人根本沒有私人來往,可是他秘密與李鴻章交涉,與李鴻章分潤”。
1898年3月9日,公使館七等文官璞科第致俄國財長密電
“今天我得到代辦的同意,和李鴻章及張蔭桓作機密談話,允許他們,假使旅順口及大連灣問題在我們指定期間辦妥,並不需要我方的非常措施時,當各酬他們銀五十萬兩。兩位大臣均申訴自己的地位非常艱難,並述及官吏階級憤激心情”。
1898年3月16日,七等文官璞科第致俄國財長密電
“今天我付給李鴻章五十萬兩(按照北京習慣的市平銀重量),按照銀行公用砝碼則重四十八萬六千五百兩。李鴻章甚為滿意,囑我對您深致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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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怕是比如今當官的勤政廉潔!在那個歷史條件下,亡國比賣國更可怕,更何況若不“賣國”,必定亡國。至於到底是不是“賣國”,如果僅僅是看高中歷史書來判斷,那我只想說“你說啥就是啥,你開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