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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茁茁媽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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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三行星1
嚴格的解釋是合法的收入是或受法律保護的財產並且有能力自己掌握的才是自己的。百姓的認知都應該如此,不是咬文嚼字,每個人都打下階級的烙印,弱勢群體最後的依靠就是法律能給予的權力,團結、友誼、感情現在教科書上都少了,假如有多條真理,相信最簡單的。哪就是“法律承認的或法律能給予的”並加上自我保護意識及保護能力下的錢才是自己的,不存在為什麼跟1十1=2那麼簡單。
這還是在通貨膨脹率在4~5%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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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節度使95
你掌握錢,也無非是在給錢做奴隸吧?你能用錢來幹什麼有意義的事,會對未來的你或者周邊的人產生什麼影響、讓人覺得人生有意義才是更重要的吧?這世上有什麼真正意義上是屬於你的物質的東西嗎?不過是暫時保管一下。別想多了!沒事學點技能,或者看書閱讀思考提升自己的思維,比你考慮這個問題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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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音希聲L
謝謝邀請。有一句話說的好:錢財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縱有萬貫家財、富可敵國,一旦撒手塵寰就不知道歸屬何人了,這樣的事例在歷史上、現實中比比皆是。所以,只有你生前花掉的錢才是屬於你的錢,有個小品中的臺詞說的好:人生最悲哀的事是人死了,錢沒花了。當然這是一個笑話了,其觀念並不足取。錢財的事兒,我覺得一個是看你能掙多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二是看你如何處理錢財,如果非常富有,在滿足自己及家人基本需要的基礎上,應該提倡“錢財聚之於社會回饋於社會”。傳說中的文財神……陶朱公(又有說是范蠡)從官場隱退之後做生意,發了大財,做得很大,曾經三聚三散。每次聚斂巨大財富之後,都是隻留下夠家人生活所需的錢財,其餘都散給社會了。由於他生財有道,又仗義疏財,三聚三散,在當時受到社會上生意人的推崇和尊敬,敬若神明,於是有後世人把他奉為財神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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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努力奮鬥小五姐
我能理解成是你自己掙得錢還是你掌握銀行的錢。自己的錢掌握在自己手裡那當然是錢,自己想怎麼用就怎麼用。你在銀行或是會計掌握錢你沒那權利花那肯定不是你真正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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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先要分析概念,一是什麼叫自己掌握的錢?二是什麼是真正的錢?第一個問題,這個“自己”應分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人,那麼自己掌握的錢來源應該是其監護人,他掌握的錢應該可以由自己支配,也是屬於他真正的錢。如果是成年人,那“自己掌握的錢”來源要分兩種:自己有收入的和自己沒收入的。而真正的錢實際上是指錢的購買力有多少,真正能用錢做些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