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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草園書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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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旁若無人P
我在上高中就看,雖然看不太懂,但也堅持看了一些。
其實,對於哲學,如果你瞭解過於深刻,往往畫地為牢。
哲學本質就是我對世界的思考,看別人的思考,終歸是別人的。
如何變成我的思考,我怎麼看待這個世界,你哲學才入門。
那時候你就不用看別人吹牛B了,大部分哲學書籍都是狗屎。
因為,你找到自己看世界的方式,其他人都是屁話,而你要思考就太多了,還不如想自己那點破事呢。
認同上面一位答者的回覆:有智不在年高。
《存在與虛無》看似嚴肅,好像稍微年輕一點的人根本無力理解,實則這本書並不高深莫測。一個人所擁有的生活的任意麵向的經驗,都可以成為他閱讀薩特的一塊敲門磚。比如:「愛」。
薩特在《存在與虛無 · 第三卷》的第三章「與他人的具體關係」中,專門開了一節談「愛」,很有意思。在這一章節裡,讀者很容易就將自己的戀愛哲學代入其中,檢視過往同他人(愛人)的相處之道。這裡先舉一個例子,供諸位參考:
Q:愛情是佔有嗎?
很多人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西風不是壓倒了東風,就是反過來被壓制。總之,愛情是場必分勝負的遊戲,是沒有硝煙的戰爭。薩特也承認,愛情是衝突的:「我努力把我從他人的支配中解放出來,反過來力圖控制他人,而他人也同時力圖控制我。(頁446)」但如果愛情這種情慾,只是純粹的肉體佔有,那想要達到滿足的狀態其實一點都不難。就好比說,一個喜歡洋娃娃的孩子非要把洋娃娃帶在身邊,一刻也不放手,把它「完全置於物質性的附屬地位」。如此說來,這個小孩肯定無憂無慮吧?
但在愛情關係裡,佔有並非如此簡單。
在很多小說、戲劇和影視作品中,一對情侶中的A把B牢牢地控制在身邊,形影不離,但A還是不開心,始終憂心如焚。這是為什麼呢?薩特解釋說,愛情要去征服的,與其說是肉體,不如說是「意識」。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想佔有的不是一個冷冰冰的東西,而是戀人的「如此這般的自由」(頁450)。一個真正想被愛的人,絕不願奴役被愛的存在,絕不想變成一種機械的情感物件。如果沒有辦法保留愛人的本性(或者說自由),那他佔有的不過是一個自動木偶,這種戀愛關係難道不孤獨嗎?難道不是對自我的一種羞辱嗎?
愛情因此遭到扼殺。
薩特得出結論:「戀愛者不想像人們佔有一個物件那樣佔有被愛者;他祈求一種特殊型別的化歸己有。他想佔有一個作為自由的自由。」然而問題又來了,誰會願意深愛的人告訴自己說,「我愛你,因為我是自由地被諾言約束來愛你......」我們都喜歡聽到對方因愛而放棄部分甚至全部的自由,不僅在談戀愛的一開始,而是以後的每時每刻都要如此。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愛情是衝突的。
這裡的衝突、佔有、自由,但不是我們通常理解的你爭我鬥,而是一種稍複雜的「自我—他人」關係。雖然《存在與虛無》不是一本輕鬆的消閒讀物,但每一個被愛的、愛過的、渴望愛的人,只要用心就都能看懂,還可以收穫一些戀愛上的哲學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