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玩泥的小王子

    自首是法定的從輕處罰情節。如果是過失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七年,追訴時效是十年,十多年後再回來已經過了追訴時效,不會在追究責任了。如果是故意殺人罪,那追訴時效是二十年,就要追究責任。

  • 2 # 義良8

    傷人後逃走,警方都會通緝抓捕,只要自己到警察局說明事實服法,是自首!在法律上會作情處理!

    傷人逃跑,是不理智驚恐行為,不浪費警力及社會資源,認識錯誤!自己在不被抓捕的情下,到事發地還是其它附近警察局自首,都算自首,都會從輕處罰!

    希望你早日歸案,認識錯誤。

  • 3 # 李律師lawyer

    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則構成犯罪,逃跑後能夠自動歸案,如實交代罪行的,可以減低處罰。目前的減低幅度可以達到40%。

  • 4 # 線上看法

    傷人後逃跑,還有機會自首嗎?

    當然有機會自首。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自首屬於法定從輕情節。自首是指作案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的行為。但自首也是有條件的,必須是在尚未受到調查談話訊問,或者未被採取調查措施或者強制措施之前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或者在被採取強制措施訊問過程中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才能算做自首,其它主動供認犯罪事實的行為最多能算坦白。

    自首有較大幅度的從寬,做一詳細說明。對於自首情節,綜合考慮投案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惡意利用自首規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從寬的除外。

    1.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尚未被辦案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人已被辦案機關發覺,但尚未受到調查談話,訊問,或者未被宣佈採取調查措施或者強制措施,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以自首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4.並非出於被告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親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辦案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罪行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6.其它型別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20%以下。

    7.犯罪減輕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

    從上面的規定可以看出,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會被依法認定為自首,在採取強制措施及量刑時都會考慮從輕,如果罪行較輕,因為有自首情節,大部分都考慮取保候審,法院量刑時也會考慮適用緩刑。所以傷人後逃跑,儘早自首,爭取從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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