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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汽車問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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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陳年往事
精神分裂症出院後雖然堅持服藥三年正常了,但不代表痊癒!這種病也是精神病難以痊癒之一,正常了不等於不復發,它就像魔鬼一樣纏繞你一生,需終身服藥,如果你私自停藥,自認為好了,不經過醫生的同意,再受到刺激,對不起,你發病期不遠了,發一次嚴重一次,也就難以治癒,如果你這一生經常反反覆覆病情發作,對不起這一生就完蛋了。
你的病服藥三年,說明病情不輕,況且又是精神分裂症,不能輕視!你目前的情況只能說向治癒的方向發展,更不能說痊癒,專科醫院不可能開病情痊癒證明,國家明文規定精神病,特別是精神分裂症在康復期間不可以考駕照,有駕照也不允許你開車,雖然你是電瓶車,就你目前情況,個人意見,不開為好。
別說你了,只要有精神分裂症的人,不管你從事什麼行業,什麼職業,什麼人物,都要轉行,離休退休,或轉行,這是對患者和他人最大的負責。
當然,部分三四線城市、城鄉結合部,也有一些價格低廉的四輪電動汽車,這種代步汽車由於多數達不到國家出廠要求,是無法掛牌,監管力度也比較松,特別在農村幾乎沒人查,這種型別的電動汽車,在農村是可以駕駛的,但是服藥期間建議不要駕駛,也是為了您的安全著想。
如果需要駕照,您需要去申請,困難還是很大的,因為我給道路安全法明文規定,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不得申領駕駛證,這個要看您恢復的情況,以及患病時間,還有醫院出具的痊癒證明,您這個服藥時間是無法申請的。
不過,為了您的病情和安全,不建議考駕照或者長期開車,大家都知道,開車需要精神集中,消耗腦力和體力,再說路上什麼樣的司機都有,有順您意的,有您看不慣的,正常人逼成路怒的也不是沒有,萬一在開車過程中壓力過大導致病情復發,自己受傷或者撞到他人,都是最不願意看到的,而且作為我們的父母或者監護人,都要承擔監護不力的責任,還要陪人家錢吃官司,並非歧視精神分裂症的病人,或者曾有病史的朋友,因為患有這種病號的家庭,往往很不幸,再出點事更是雪上加霜,所以穩妥起見,不建議精神病人考駕照開車學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