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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的農村日常

    我覺得,你一開始就不該動那個歪心眼兒,想把撿到的手機據為己有。

    你還真肯下血本啊,花70去手機店解鎖。這下可好,雖然解開了鎖,卻被機主認出來了,人家要求你還回去,你便宜沒佔到還倒貼70,還真應了那句老話“偷雞不成蝕把米”!

    事已至此,還能怎麼辦?如果機主能夠證明,這就是自己丟的手機,那你必須得還給人家。不要因為一個手機再把事情搞大,到時候難看的還是你。

    我想,你現在心裡肯定很不舒服,覺得這70花得有點冤。我勸你還是想開點吧,誰讓自己當時貪心呢,也怪自己的點太背,撿個手機解個鎖都能碰上原機主,這未免也有點太巧了吧?

    如果當時自己不動貪念,等機主充上話費,找別人的手機打過來,你主動把手機還給人家,起碼還能落一個拾“機”不昧的好名聲,說不定機主還會拿出點錢,或請你吃頓飯感謝你呢!你心裡也不會像現在這麼不得勁兒。

    哎,啥都別說了,說多了都是淚,這70就當花錢買教訓了,下次撿到手機,可別再這麼幹了!想法證明一下,手機確實是這個人的,然後把手機還給人家就完了!

  • 2 # LeoGo科技

    撿到一個手機去手機店花了70塊錢解鎖,解了鎖後機主剛好充話費,看見他的手機,要求還回。這裡有幾個很有意思的地方——

    1.如果是正規營業的手機店,在別人要求進行解鎖手機的時候,一定會要求對方出示相應的證件,因為有些手機本身就來路不明,出示證件,以及相關產品購買的證據,也是為了防止自己成為幫凶。因此在這個題目中,這個手機店主本身就有問題。

    2.如果剛好遇到失主,這種情況自然要立即歸還,否則他如果狀告,報警,這種拒不歸還的行為,他觸犯了兩條法律。第1條法律是物權法,第2條法律是刑法。在刑法第270條中就明文規定:

    因此不要覺得僥倖,拒不歸還撿到的物品,很有可能會被告。

    因此題主應該及時歸還,並且要進行道歉,否則可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手機丟失,我們第1件要做的事情是什麼?現在有很多的手機賣家都會對手機進行解鎖,我們手機丟失之後,第1件事就是要及時的開啟手機的查詢我的手機功能,如果能夠查到對方的位置,可以立即報警進行查詢。

    這樣能防止更大資金的損失,同樣我們也建議如果撿到手機最好及時歸還,因為現在手機中有太多重要的資訊,手機本身可能不值錢,其中資訊才是最值錢的。

  • 3 # 大麥談

    拾金不昧,這是每個人從小都學習的良好的道德品質,但題主卻想著解鎖據為己用,卻不料碰到失主了。

    按理說,失主索要自己遺失的手機無可厚非,但題主可能並不太想歸還,總的來說,題主可以選擇以下方式。

    第一,拒不歸還。這種情況一般來說失主肯定是不同意的,畢竟是自己的東西,但又拒不歸還,事情一旦鬧大,輕則鬥毆,重則民警介入,結果必定是要歸還手機。

    第二,歸還但需要"辛苦費"。這種情況一般來說也是經常出現的,畢竟自己撿了別人手機,能夠歸還給點錢也是可以的。如果失主也能理解一下,可能也是皆大歡喜的局面。

    第三,直接歸還,這種應該算是比較直接的,也算是拾金不昧的精神的一種體現,但在手機店,又花了70塊錢解鎖的尷尬局面,似乎有點虧了。不過這個也可以選擇讓失主付一下錢,但失主付不付又是一個問題了。

    總之,建議第二種吧,畢竟自己可能也是有些破費了。

  • 4 # 木子君的小屋

    怎麼辦,還回去,如果你藉此不還,或者損壞手機,都要被處罰的。

    1、撿拾他人遺忘物,拒絕歸還的,屬於侵佔行為,一般數額達到三千元以上涉嫌侵佔罪。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公安局不予立案。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2、根據《民法通則》 第79條第2款、第92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不當得利的人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3、根據《刑法》第270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至於去手機店解鎖,這個也有辦法啊。

    你可以說,你花70元解鎖的原因,是為了查詢通訊錄,進而找到手機的失主,這樣子,可以請失主承擔這筆費用。一般只要價錢不高,失主的手機失而復得,把這些錢還給你,也是理所當然的。

    當然,如果遇到不還你錢的人,你完全也可以打電話報警,由警方來裁決啊。

    結語

    從小,老師就教導我們,拾到別人的東西,要還給人家。

    從法律意義上,也是撿到別人的東西,要歸還人家。

    所以,你既然撿到了人家的手機。又拿到手機店解鎖,讓人家逮著正著,這可是人贓俱獲,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你除了還給人家,沒第二條路可選。

  • 5 # 老徐說事999

    你該怎麼辦?這有什麼疑問嗎?當然是完璧歸趙了。

    你撿到人家手機,第一反應不是應該交給警察叔叔,或者是想辦法聯絡失主嗎?

    然而,你卻想把手機據為己有,所以去手機店花70元解鎖,

    如果不是正好遇到機主,你是不是就把手機自己用上了?

    現在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正好遇到機主。手機不但要歸還人家,

    自己還白白花了70元錢。

    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手機主動歸還人家。

    至於你花的70元錢,只能自認倒黴好了,誰讓你自己貪便宜,

    記住吧,這個世界上沒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這70塊錢只當給自己買一個教訓好了,反正錢也不多。

    以後吸取教訓,不要總想著占人家便宜。人家丟了手機肯定著急,

    對於現代人來說,手機一般不僅僅是幾千塊錢那麼簡單,裡面還存了很多重要的資訊,

    所以,撿到手機的第一反應應該是努力的聯絡失主。。

    主動歸還給人家吧,說不定失主會感謝你的,這就夠了。

  • 6 # 8090遊戲迷

    先說處理辦法,你應該當場把手機還給失主,否則就算是違法行為了,不然你還想怎麼辦?讓失主賠你的70塊?失主自己的手機是不需要解鎖的,你解鎖的動機是把手機佔為己有,所以你在這件事情當中站在了道理的對立面,法律和社會都不予以支援,下面詳聊。

    撿到手機可以不還嗎?

    當然是可以的,偷東西犯法,撿東西還算犯法嗎?撿到東西不還只能說道德上有問題,並沒有違法法律法規,哪怕是失主用手機和你聯絡,你拒絕歸還了,他也沒辦法,最多找警察上門索取或者協商,可如果失主都找上門了,你仍然不肯歸還,那這就要違法了,算是非法侵佔他人財物,會被拘留的。

    70元解鎖的動機不受支援

    解鎖,這種行為一般是忘記或者不知道密碼時候才會做的吧?你撿到了人家的手機,想要佔為己有,但是手機有鎖,你為了可以正常使用花了70元去解鎖了,首先動機就是不被肯定的,而且即使手機沒有解鎖,機主拿到手也是可以正常用的,不是說螢幕壞了你花錢去換了個螢幕,這種硬體上的損壞維修費的話你倒是可以向機主索取。

    建議大家撿到手機物歸原主

    大多手機現在都是帶鎖的,有的還解不了,有的不好解,手機裡面可能會有很多重要資料,聊天記錄,重要照片,視訊,或者其他隱私方面的資料,對你來說只是一部二手手機可能頂多就值個幾千元幾百元,可對於機主來說,隱形的價值有多少那就難說了,誰丟東西誰著急,換位思考互相理解一下,撿到了就開著機等機主打電話過來約好地方取回,想要報酬了可以適當要求一點也並不過分,我要是失主別人不吭聲我也一定要來點實際的感謝一下的。

  • 7 # 粗俗的真語

    呵呵什麼人都有。

    去年五一左右,我兒子下班回家乘的公交,下車撿到了一個手機,等了一會見沒人認領就拿回來了,剛要上樓,電話打來了,可惜沒等交待地址呢,電話沒電了。

    兒子拿到樓上和我說他下樓買根資料線去,那手機蘋果的,我們家用不起蘋果,故充不了電。

    我逗兒子,失主找不到,手機沒電也不怪咱,放那別管了。

    兒子說了一句話我覺得挺對的:現在的手機都有可能關乎一個人的家產,絕對不僅僅一個手機的價值,人家失主得多著急,換位思考一下就這麼難嗎?

    買來資料線充了一個多小時電(夜班,充了電就睡覺了),一個多小時後不知他倆誰先聯絡的,把手機給他送到了撿手機那個站點交給了失主。

    你花錢解鎖正好讓失主找到了,你還問該怎麼辦?失主一定是在附近的手機店挨個找呢,如果我是失主,我就說是被偷走的,以為小偷偷走手機後一定會去手機店解鎖或者賣給手機店,看你怎麼解釋。

  • 8 # 紫曦幻境

    1、貪點小便宜也是人之常情,要不我們怎麼在買菜、買水果、買衣服、買車、買房、買電器的時候要跟賣家講價呢?你在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這件事情要不就已經解決了,要不就是沒有解決,雙方爭執不休。

    2、人要面子那是肯定的,做賊還被人逮個正著,你現在還不是賊,解鎖成功據為己有了就是賊,這得有多尷尬。出於對面子問題的考慮,首先你肯定會想著辦法先撇清關係,簡單還原一下現場:

    機主:這部手機是我的,怎麼在你這?

    你:這部手機是你的,你有什麼可以證明?

    機主:我知道密碼。

    你:(暗自高興,剛解鎖還沒來得及設定密碼)那這部手機要是沒有密碼呢?

    現在這時就看手機店老闆會不會說出剛才你解鎖的真相了。

    如果說出了真相,可能就會簡單一點,如果沒有我們接著往下推理。

    機主:我手機有密碼的,如果沒有密碼可能就不是我的。手機你給我看看。

    你:(心裡還是比較緊張的,畢竟裡面的私人資訊可能還有,比如APP登陸的賬號、視訊、個人照片等等,萬一要是要求檢視,就會暴露)到底要不要給他?

    機主:趕緊把手機給我看一下,你莫不是怕了?

    你:算了,就看一下介面,然後再拿回來。(你把手機遞過去)

    機主:(接過手機一看,竟然發現沒有鎖了,第一反應覺得應該不是自己的,但是看著熟悉的介面又感到懷疑)。

    你:趕緊搶過手機,看完了吧,到底是不是你的啊?(暗自高興,沒有被發現)。

    到現在如果機主不繼續追查下去,那手機你要是不說出真相,手機就是你的了。如果機主繼續追查下去,我們接著分析。

    你:這時候你要是不給他看,你就做賊心虛了,並且他可以報警處理,你給不給他就看你怎麼選擇了。事情會怎麼發展下去也就看你現在怎麼選擇。當然手機店老闆要是看不下去揭發你了,那你也是自討苦吃了。

    3、大家都不想事情變得複雜,你說是不是,所以你要相信,天上即使掉餡餅,也輪不到你來撿,輪到自己頭上的能有好東西嗎?好東西早被人搶走了。

  • 9 # 天津北頂小霸王

    痛快快給人家就完事兒了。如果解鎖了花70塊錢讓機主就付了吧?這個時候要是機主不付這70塊錢。可以不給他。如果他要是糾纏你,你可以選擇報警。這個事我為什麼敢這麼說呢?我給大家講個故事。可能故事有點長。誰看了必須點贊啊,必須點贊。而且必須給我來個關注。

    嗯,得有十年前吧。我和我哥們兒還有我老婆,還有我哥們兒的老婆孩子。我們一起上上海。

    坐飛機還有坐車非常非常累。下飛機之後了打車,我還有個哥們兒在上海就是接我們去酒店。

    打車之後了,把包都放在出租車的後備箱子裡了。現金還有一些通訊錄及銀行卡有很多東西吧?

    下車之後啊,我們沒有經驗,我們五個人全進那個賓館了,就忘這個計程車後備箱裡有包得事了。

    從下午本身就是挺累啦,還要吃飯哦,困累也沒有啦,什麼也沒有了,就是找這個包,因為它裡面有很多重要的東西。

    從下午1:30一直找到晚上8:30。找了三個派出所。在派出所就是您人臉識別當中有法網監控。。在最後一個派出所終於查到終於找到了。警察給出租車司機打電話。讓他馬上立馬。把後備箱的東西送過來。

    警察讓我們看看去有沒有少什麼。然後呢,告訴我們把計程車司機的費用給報了。本身也就是二三十塊錢吧。這個計程車司機他告我90多。我們給了100塊錢,他把那個發票給我們了。他這也是嗎?那賺的全加一起了。

    所以我說撿到手機之後歸還歸還,必須把這個這70塊錢報了。警方支援

  • 10 # 園圓桐桐

    如果站在一個正能量的角度來說,解鎖錢自己承擔,手機歸還是正解,如果站在現實的角度,東西畢竟是撿的,歸還了是道德高尚,不歸還也是大多數人的實際做法,如果人人都道德高尚,也就不會有小偷了,我當年放在兜裡的數碼相機也就不會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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