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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錢好物業

    屬於小區的停車場被農貿市場佔用,業主完全可以透過合法途徑收回的。

    當然,小區業主想收回場地,首先需要了解清楚當初將停車場改建成農貿市場的來龍去脈,手續是否齊全合法,不能因為場地的所有權是業主的,就匆忙啟動收回程式,說不定在收回場地的過程中會遇到更多矛盾和問題的。

    其次場地的收回需要採用合法途徑,就是需要透過全體業主大會表決透過,不能只是透過一些社交媒體的發洩或鼓動,讓業委會出面直接啟動收回場地的談判。

    第三有需要充分考慮本小區和周邊小區業主的生活習慣,在收回場地的同時,也要把解決業主買菜的基本生活便利的替代方案一併提出,以爭取本小區業主的支援和周邊小區業主的理解。

    第四需要妥善安排農貿市場商戶的去向,做好充分的宣傳解釋工作,合理給予商戶搬遷時間和適當的搬遷補償費用。

    第五要取得轄區的社群街道和相關政府部門的支援,遇到問題能夠得到工作指導和幫助。

    只有這樣,小區業主才有可能心想事成,順利收回本該屬於業主的場地。

  • 2 # 說天評地鹽城哥

    當然可以,但是,現實情況中很難成功。光憑一兩個人,或者十幾二十個業主的維權,建議你別浪費時間了。

    首先,小區停車場的性質,如果是地面停車場,那就屬於公攤面積。業主完全在法理上有權利收回停車場,並可以追訴這麼多年被物業用於牟利的公共收益。

    第二,小區有沒有業主委員會?如果有,那麼這麼多年業委會不履行收回公共區域的責任,是業委會失職。應該責成業委會行使權利,收回停車場,並追訴這麼多年的公共收益。

    第三,如果沒有業委會的小區。那麼應該儘快組織發動業主成立業委會。業委會是唯一可以代表業主行使權利的法定組織。光靠你幾個業主的熱情和意見是沒有用的。

    第四,業主的參與度肯定不高,這個要有心理準備。你們需要一戶戶上門動員,並宣傳成立業委會的好處。而且很多業主還是覺得,反正我交物業費,誰弄我不管的心態。你們要能承受打擊。

    第五,因為你們想收回停車場的事,對物業的財源是一個很大損失。你們要能經受物業公司的針對性報復,已經相關利益單位的阻撓。這就需要你有很強的社會關係和法制頭腦。

    所有的一切,都離不開業主委員會這個合法的組織。沒有業主委員會一切都是空談。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在業主的眼裡都是空談。只有自家有事才會想到組織幫他。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 3 # 嘉樹

    這個題目很有莫須有的意味。你憑什麼說那地方是停車場?有人還說那兒是休閒廣場呢。物業沒有規劃的權力,只是利用一下閒置空地搞便民服務。十年了,業主大會都沒有建停車場的共識,你一個人吵吵什麼?

  • 4 # 釣著小魚崽子玩

    如果真的原來就是停車場,但是後來被物業改成市場。在這個前提下可以收回,但是會比較麻煩。所以要看設計圖和規劃圖,明白之後才能行動。原來就是停車場,誰改的?出租費誰收了?與哪個單位有關?與哪個領導有關?一起查查,也許會揪出一批腐敗分子,可以上訴,,,假如原規劃有這個市場,那就啥也別說了,。

  • 5 # 醉太平II

    這個題目說的比較含糊~小區的停車場被物業改建農貿市場,一般來說,能夠改建農貿市場的大塊空地,未必是小區的,也可能是市政空閒地暫時由開發商在開發小區時代管的。現在很多臨街小區外圍的綠化帶,特別是那種大片的老公房小區,大都是市政綠化地,由小區代為綠化。

    地塊能夠工商登記為農貿市場的土地,必定有明確的權屬關係。

    維權的第一步是確權,去規劃局,或檔案館查詢小區審批規劃圖,或看土地合同,看佔地紅線圖。

    如果確認地塊為小區公共地面,物業就是明顯違規。現在電子商務這麼發達,業主可以首先向當地市長的電子信箱投訴。現在的政治氣氛,當地首長都會認真處理此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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