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說的是,題主的問題不對,中國古代從來就沒有“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多妾制。
古代中國並沒有一夫多妻制度,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一般來說,普通人家妾是很少有的,要知道在古代生產力低下的年代,加之徭役等,對於一個男人來說要養活一家老少本來就很不容易。
相反的,那些達官貴人,他們除了正房之外還要娶多個妾。
從周代開始,就有了君主、臣子能享有多個妾的規定,超過了規定的數字是要受到處罰的。
他們的生活是這樣子安排的:
生活不僅有同房,還要家庭事務。在一家之中,男性是主導。妻妾裡,正房妻子(皇帝是皇后)顯然是家庭地位最高的。
妻與妾不同,妻子可以和丈夫從晚上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妾就不行了,必須在丈夫睡著了後自行離開。在話語權上,妾也要服從妻的權威,不可僭越。
古代正妻的地位非常高,在家中的權力基本上等同於男主人。
在家中吃飯的時候,男女主人可以在一起吃飯喝茶,而妾室根本不能和男女主人在一張桌子上吃飯。
另外,在古代森嚴的等級制度規定中,正妻永遠是正妻,妾室永遠是妾室。
甚至在唐代的法律規定中,即便是正妻去世,妾室我不能扶正。如果妾室扶正的話,夫妻雙方都會被判刑的。
最重要的是正妻生育的孩子為嫡子,妾室生育的為庶子,家中財產和社會地位只能由嫡子繼承,庶子是不具備繼承權的。
妻用娶,妾用納,已經很明顯的說明妻與妾之間的地位。妻是家庭的女主人,屬於主位,在家庭中的話語權僅次於男主人;而妾,實際上已經屬於下人了,只不過是高等下人。
如果說妻不允許妾上桌吃飯,那妾就不能上桌吃飯,而且妾要向妻請安之類的。大家清宮劇看得多話,就可以發現皇帝的其他後宮嬪妃要定期向皇后請安。
一夫多妻制的結果使得留在民間的女性無論長相或智力都極為一般,按照遺傳科學,這種做法,顯然對中華民族的身體素質提高不利,特別是幾千年來一代一代這樣的選拔,其影響非常深遠。
正如梁啟超的一句話:“它有害於養生,有害於傳種,有害於蒙養,有害於修學,有害於國計。”
首先,我要說的是,題主的問題不對,中國古代從來就沒有“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多妾制。
古代中國並沒有一夫多妻制度,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一般來說,普通人家妾是很少有的,要知道在古代生產力低下的年代,加之徭役等,對於一個男人來說要養活一家老少本來就很不容易。
相反的,那些達官貴人,他們除了正房之外還要娶多個妾。
從周代開始,就有了君主、臣子能享有多個妾的規定,超過了規定的數字是要受到處罰的。
他們的生活是這樣子安排的:
以皇帝舉例,“一日到九日,八十一御婦,每夜輪九人;十日到十二日,二十七世婦,每夜輪九人;十三日輪九嬪;十四日輪三夫人:十五日,皇后。十六日,皇后;十七日,三夫人;十八日,九嬪;十九日到二十一日,二十七世婦,每夜輪九人;二十二日到三十日,八十一御妻,每夜輪九人。”生活不僅有同房,還要家庭事務。在一家之中,男性是主導。妻妾裡,正房妻子(皇帝是皇后)顯然是家庭地位最高的。
妻與妾不同,妻子可以和丈夫從晚上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妾就不行了,必須在丈夫睡著了後自行離開。在話語權上,妾也要服從妻的權威,不可僭越。
古代正妻的地位非常高,在家中的權力基本上等同於男主人。
在家中吃飯的時候,男女主人可以在一起吃飯喝茶,而妾室根本不能和男女主人在一張桌子上吃飯。
另外,在古代森嚴的等級制度規定中,正妻永遠是正妻,妾室永遠是妾室。
甚至在唐代的法律規定中,即便是正妻去世,妾室我不能扶正。如果妾室扶正的話,夫妻雙方都會被判刑的。
最重要的是正妻生育的孩子為嫡子,妾室生育的為庶子,家中財產和社會地位只能由嫡子繼承,庶子是不具備繼承權的。
妻用娶,妾用納,已經很明顯的說明妻與妾之間的地位。妻是家庭的女主人,屬於主位,在家庭中的話語權僅次於男主人;而妾,實際上已經屬於下人了,只不過是高等下人。
如果說妻不允許妾上桌吃飯,那妾就不能上桌吃飯,而且妾要向妻請安之類的。大家清宮劇看得多話,就可以發現皇帝的其他後宮嬪妃要定期向皇后請安。
一夫多妻制的結果使得留在民間的女性無論長相或智力都極為一般,按照遺傳科學,這種做法,顯然對中華民族的身體素質提高不利,特別是幾千年來一代一代這樣的選拔,其影響非常深遠。
正如梁啟超的一句話:“它有害於養生,有害於傳種,有害於蒙養,有害於修學,有害於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