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法律人9205

    如果題主說的意思是離婚以後,再產生債務,則前妻沒有義務償還。因為經濟各自獨立,也不具有婚姻關係。

    如果說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則要分具體情況,看前妻是否具有償還的義務。

    這就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舉債當時是你和前妻雙方共同產生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當時沒有償還的,離婚後雙方負連帶清償責任。

    如果舉債當時是你自己所為,事後妻子追認,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或者,你為家庭生活個人決定舉債,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如果你舉債既未經妻子同意,也非為家庭生活,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是屬於你的個人債務。個人債務就得用個人財產償還,與你前妻無關。這樣則你前妻沒有償還的義務。

  • 2 # 小晴樂寶貝

    這個問題我覺得挺可笑,既然已經離婚,解除了夫妻關係,你們就是熟悉的陌生人,你們之間的牽連也只有孩子,給你還債那只是天方夜譚,根本沒有義務。

    更何況你們離婚很多年,早幹什麼去了,遇難的時候想起你的前妻了,想想就可氣,離婚的時候是你自願淨身出戶的,而且孩子也歸前妻撫養,你在他們的生活中已是路人,法律上你只和孩子有血緣關係,其他任何關係都沒有(包括金錢,固定資產,不固定資產)。

    有這種想法想想就算了,不要再去打擾她們的生活,作為男人自己做的事就應該勇於承擔後果,而不是找墊背的,給你收拾爛攤子,且行且珍惜。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西漢時期安池監是什麼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