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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真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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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包有時不線上
一樓住戶不用電梯,可以少交物業費嗎?
這個要求是部分是合理的。提問人所說的物業費應該是物業費中的電梯能耗的那部分!
有少部分城市出臺規定:所有住宅一二層不收電梯費,這沒什麼好說。有更多的城市沒有明確的說法,大多數依據住宅小區商品房銷售時的約定,約定的具體(一樓免或不免電梯費)條款會在購買合同中體現。
如果在購房合同中沒有明確說明一樓的住戶免收電梯相關費用,特別是在一費制盛行的城市,那麼一樓的業主也必須繳納電梯費用,也就是提問人所說的物業費,即一樓和樓上一樣無甚區別。
這也是提問人提出問題的原因!一樓業戶的電梯使用,在設計上也要分兩種情況來說明:
一、本單元的電梯設定了-1樓、-2樓層站。也就是說,業主理論上是可以搭乘電梯至地下層的,這個情況一樓住戶一般是不能免電梯費的,因為給一樓使用者從一樓乘電梯到地下層的條件,如一樓業主稱不用去地下層是不成立,相應的說法:我住二樓也可以不乘電梯走樓梯!一樣不妥。 二、單元電梯無地下層站、直接從一樓到頂樓。這種情況下,一樓是有充足的理由,免交電梯能耗費。
一個單元的物業費(電梯能耗費)總額是固定的,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一部分業主少交,那麼缺少的那部分勢必將由其他樓層業戶補上,這在房屋交付後很難實現。而且這一提議需要達到單元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方可實施,那麼針對一樓免交電梯費,這個提案,本單元會有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嗎?
那我們來說說另外一種情況,也就是公共能耗能夠詳細拆分,且將電梯能耗單獨列出,那麼針對第二種電梯(僅從一樓到頂樓)的單元,免去一樓的電梯能耗費是絕對合理的!
但是在具體操作上還是要按照《物權法》、《小區的議事規則》來操作,至少單元內的三分之二業主同意!那一樓就合理合法免交電梯能耗費!
但是當地如果沒有特別規定,根據物權法,除了公共能耗之外、其他的電梯費用(大修),一樓業戶還是要繳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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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的立場是底樓應該不用交電梯費,本人住22樓,我小區底樓物業費月每平1.55元,二樓以上1.95元,我認為比較合理。有人會說雖住底樓,不保證ta不用電梯,說的可能也沒錯,但是,一,底樓房屋面積已經分攤了電梯所佔去的公用面積,二,就算有人用電梯,但有人不用電梯不就冤枉了?以莫須有的論點是錯誤的,三,如果以斤斤計較的心態決策,請問你會不會計較有人家使用電梯頻率過多你家吃虧了?或者有幾家親戚朋友客人特多,你感覺吃虧了?(當然現在還有用卡刷梯的)不說都是華人,同住一個樓一個號也都是緣分,何必計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