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waiver):
這個不需要球員同意,球隊單方面想裁就可以裁,但條件是照付合同期剩下的工資,並記入工資帽。
裁員過程在具體操作步驟上還比較複雜:
球隊先把要裁的球員放在裁員名單上(waiver list〕上48小時(賽季休戰期期間則為10天〕,這期間如果有哪個球隊願意引進(claim)該被裁球員,該球員立即歸那隻隊所有(不需要該球員同意〕,如果兩隻隊同時有意,戰績差的球隊有優先權。但條件是,該球員視同於“轉會”,原合同將自動轉到下一個球隊,同時接受球隊需符合工資帽空間等各方面規定。因為這個原因,實際上很少有球隊會直接claim被放到waiver list上的球員(呵呵,誰也不傻,大家可以和下面的clear waiver相比較〕。
如果48小時或10天后無人問津(clear waiver,最常見的情況〕,該被裁球員正式成為“自由”球員,舊球隊需要按原合同照付合同剩下的逐年工資,並記入原球隊工資帽。該球員同時可以和任何新球隊自由接洽。
實際上,當被裁球員簽署了新合同之後,舊球隊往往還能獲得一定的好處:這就是該球員新合同年薪與聯盟最低工資之間的差額,將一半歸舊球隊所有(體現在工資帽上則為減去那個差額的一半〕。換句話,被裁的球員因為還在享受舊球隊的工資,所以他新的合同的年薪,拋去聯盟最低年薪的那部分,只能一半歸自己,一半上繳舊球隊,作為一部分補償,呵呵。
2〕買斷(buy-out):
和裁員不同,買斷需球員,球隊雙方同意,具體買斷數額也要雙方協商確定。一般買斷數目都會比原合同所規定的數目低,這樣對於老闆腰包,球隊工資帽都有好處,所以大部分球隊樂於用這種方式“好說好散”。
從球員方面,買斷的好處是自己將掌握去向的主動權,並可以立即恢復“自由身”,因為如果直接要求裁員,球隊一般都不會痛快的答應,拖你個一年半載,或是交易到自己並不想去的球隊是常有的事。
裁員(waiver):
這個不需要球員同意,球隊單方面想裁就可以裁,但條件是照付合同期剩下的工資,並記入工資帽。
裁員過程在具體操作步驟上還比較複雜:
球隊先把要裁的球員放在裁員名單上(waiver list〕上48小時(賽季休戰期期間則為10天〕,這期間如果有哪個球隊願意引進(claim)該被裁球員,該球員立即歸那隻隊所有(不需要該球員同意〕,如果兩隻隊同時有意,戰績差的球隊有優先權。但條件是,該球員視同於“轉會”,原合同將自動轉到下一個球隊,同時接受球隊需符合工資帽空間等各方面規定。因為這個原因,實際上很少有球隊會直接claim被放到waiver list上的球員(呵呵,誰也不傻,大家可以和下面的clear waiver相比較〕。
如果48小時或10天后無人問津(clear waiver,最常見的情況〕,該被裁球員正式成為“自由”球員,舊球隊需要按原合同照付合同剩下的逐年工資,並記入原球隊工資帽。該球員同時可以和任何新球隊自由接洽。
實際上,當被裁球員簽署了新合同之後,舊球隊往往還能獲得一定的好處:這就是該球員新合同年薪與聯盟最低工資之間的差額,將一半歸舊球隊所有(體現在工資帽上則為減去那個差額的一半〕。換句話,被裁的球員因為還在享受舊球隊的工資,所以他新的合同的年薪,拋去聯盟最低年薪的那部分,只能一半歸自己,一半上繳舊球隊,作為一部分補償,呵呵。
2〕買斷(buy-out):
和裁員不同,買斷需球員,球隊雙方同意,具體買斷數額也要雙方協商確定。一般買斷數目都會比原合同所規定的數目低,這樣對於老闆腰包,球隊工資帽都有好處,所以大部分球隊樂於用這種方式“好說好散”。
從球員方面,買斷的好處是自己將掌握去向的主動權,並可以立即恢復“自由身”,因為如果直接要求裁員,球隊一般都不會痛快的答應,拖你個一年半載,或是交易到自己並不想去的球隊是常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