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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多多2020

    1、銀行房貸系統調整差異。銀行方面“為了方便客戶還款”,所以將次年1月的月供與上年12月份保持一致。

    以某銀行客戶王先生為例,2011年7月份辦理的房貸,2012年兩次降息,但他的月供在2013年1月份仍是此前的1641元。只是同樣的月供數字代表的“意義”不同,1月份的月供裡還的本金多、利息確實是少了。

    2、跨年“分段計息”,月供不減反增。某銀行客戶採用的是等額本金還款方式,還款日是每月的6日。1月月供計算方式為:12月6日~12月31日採用原利率,1月1日~5日採用新利率,共31天。

    而以往月供是按月利率(30天)直接計算,這就導致明年1月份要比今年12月“多”出1天利息。如果這多出一天的利息比1日~5日這5天因降息因素而少交的利息還要多,那麼就會出現明年1月份月供“不減反增”的極特殊情況。

    3、老“房奴”調息時間不同。除了按“次年1月1日”原則進行調息外,也有銀行在房貸合同中約定的是滿一年(或半年)期限做調整、次月調整、按季度調整等其他方式。

    比如,如果採用的是“對年、對月、對日”原則,那麼,您在今年6月份辦理的貸款,要執行新利率就得等到2015年6月了。

    由於銀行房貸系統調整方式存在差異,而且明年1月份房貸還款比較特殊,會遭遇跨年月供“分段計息”,因此,儘管降息了,明年1月份的月供卻有可能出現“不降反漲”的特殊情況。

    對於降息前後兩個客戶同一種情況下獲得貸款進行的對比,而對於那些在降息前就辦了房貸,目前貸款未結清的老“房奴”,其降息後月供得透過專業的房貸計算器,扣除之前本金已還的部分進行計算。

    目前多數銀行針對房貸老客戶執行的“次年1月1日調整”原則。在遇央行基準利率有變時,於“次年1月1日”執行最新利率。

    央行降息後,二三線城市房貸市場出現集體鬆綁,主要是之前房貸利率處於高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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