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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紀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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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鉛華
作者太過自負,無度量。
我在出版社工作,時常在編校稿子的時候,會對作者的一些字句進行修改。而當作者看到我修改的東西時候,往往都會說:“你一個編輯,知識儲備沒我專業,不能改。”或者,“你為什麼要改?我這個哪裡錯了?”這看似很正常不過的要求,但其實身為編輯,要去修改作者的作品中的字句,肯定都是由依據的。我們手邊常備很多工具書,我們要改,肯定都會查詢工具書來作為依託。比如我們常說的“芒果”,其實在出版物中首選為“杧果”,“芒果”為次選。再比如“桔子”,這是錯別字,正確為“橘子”。而有些作者就是不認同,而這對於我們圖書編輯來說就是差錯,非改不可。
個人有個人的觀點。一些主觀性的東西,大家都有各自的觀點與認知,我們誰都不能說對方是錯的。比如有次我說陝西的“銅川”現在是存在感很低的“B”(第二)城市,有評論就說:銅川給陝西貢獻多少?銅川有什麼什麼?所以,這樣怎麼斷定誰錯呢?大家都有各自的觀點。
還有我在工作中,一些作者寫的東西,總是喜歡扯上“文*革”,我基本上都會刪除,或者修改為“20世紀六七十年代”,而作者往往不認同,認為寫出“文*革”,才能體現作品的批判性。可我身為編輯,深知“文*革”這東西國家都諱談,出現這期間的東西,要去國家“重大選題備案”的,萬一有什麼偏頗的,不符合國家認可的東西,編輯、審稿者、作者都會受到處罰,甚至有牢獄之災。可有些作者就是會說道:我文責自負!大家想想,這是簡單的文責自負的問題嗎?
綜上,我覺得不論是作者,還是我們編輯,或者我們任何人,都要有種誠懇的心去對待這些問題,有責改過,無則加勉。是錯訛就得去改正,而不是把自己的東西奉為“不刊之論”!這誰也做不到。聽我的老同事說,在90年代,我社那會兒在陝西還十分有影響力,出版陝西某位著名作家的作品,人家就是一字千金,作品就是不刊之論,誰都不能改,要改也可以,必須給他列表,詳細說明修改的緣由,否則不能改,哪怕錯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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