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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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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實現一個曉目標
凡事適可而止,見好就收。釘子戶不好當。即使維權,你也要知道自己的權益值多少錢,獅子大開口,想一次拆遷吃三輩子是不現實的。
既然被強拆了,你也沒什麼討價還價的資格了。建議你找個好律師幫你算算,把該得的錢儘早拿到手,爭取少受損失。存銀行至少還有利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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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閱太原
根據我的經驗和過去接手過的案例給你一些建議。對於拆遷,要明確合理的求償是當事人的基本權利。那麼,具體能得到什麼補償,首要取決於你房子的產權性質。雖然各地的補償條件會根據當地的發展情況有當地的標準,但是國家對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賠償都有大的法律框架,是有法可依的。
如果你的房子有正當手續,比如大紅本大產權房那毫無爭議一般都沒什麼問題就是走法律程式你也會得到應得的賠償。
如果你什麼手續都沒有那一般會認定違建,這一般都沒有賠償的。
如果你的房子有些手續但是又不完整,沒有正式的大紅本,比如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比如物權法是2000年以後才有的所謂的大產權也是後來才有的概念,那麼當年沒有這樣法律要求的時候被批准蓋的房子就違法嗎?顯然不是。這,就是歷史遺留問題,這樣的情況就需要和拆遷的負責單位一般是基層政府,溝通談判了,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條件。這個條件沒有固定的規定,可以參照當地的先例。
另外,只要你有手續,確定不是違建,只要你沒同意沒在拆遷協議簽字,政府是無權強拆的。所以,你可以在對方要求拆遷時,表明自己的求償訴求,你覺得能接受再簽字。
如果房子已經被拆,那麼是有難度的,走法律途徑。首先,有產權手續的房子不擔心還是會得到正常補償。其次,有手續但不全的,最多能從對方在拆遷程式上是否違法進行起訴,尋求行政複議進行賠償,但是這樣需要談判溝通費時費力而且房子已不在相對被動沒有太多回旋的空間,對你產權的界定和賠償的多少顯然都是不利的,不接受對方的條件都難。
可能會有困難,需要反覆多次的溝通反映,但是你要先有信心,問題才會多個積極解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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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
要求賠償財產損失,重要的是要保留對自身有利的證據,能夠證明你損失了什麼,到時候要求賠償時才會有依據,不然對方很可能會不認賬,損失等不到補償就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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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財產損失的關鍵因強拆造成的損失應當由誰承擔舉證責任。一般起訴強拆並要求賠償均屬於行政訴訟,而行政訴訟最大的特點就是行政機關就其行為合法性承擔舉證責任。尤其是在行政行為存在重大違法的情形,依照《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八條以及《行政訴訟法》新司法解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損失應當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徵收部門無法舉證,則應當按照當事人主張的損失數額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