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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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鄴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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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邦志
現在有幾個女的還是處女!初中生都談物件了!還在乎住哪裡?自家孩子什麼樣沒數嗎?能找到物件就不錯了!一般男方家長都同意!未到婚齡就當又收養了一個閨女!即使後來分了,男方父母也很豁達:去嫖娼還得花錢呢!這樣有感情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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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黑豆
不合適
不合適
不合適
不合適
不合適
結婚住到男方家也不合適,更何況未婚!
姑娘要想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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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主愛上糖78924567
不合適!那些說合適的、是瞎說!見了好幾個女的結婚前住男的家、婚後婆家人看不起她,給她小鞋穿! 刁難她,故意壓低彩禮 對外說她住在俺家不走給她兩千都不少了……姑娘們 聽聽,人家很看不起未婚住家的!背後說的可難聽了!都別傻了!我結婚前沒住過我老公他家…… 他讓我去我不去…… 現在他很尊重我、他的家人不敢在外亂傳謠言、
未婚已訂婚住到男方父母家,一般情況男方家庭應該高興,甚至未婚同居、未婚懷孕、未婚生育,等於是先嚐後買,可以大大壓低女方索要彩禮價錢和其它條件!
女人要長期住男方父母家應該結婚。有的年齡不夠結婚,按民間土法是要公開舉行典禮儀式。這樣,女人可公開鑽洞房過夫妻生活和生育兒女。這叫早婚、私婚,在80、90年代曾幾次罰款。年齡夠時,抓緊補辦結婚證。
有的同居沒證,很易分手。一方出啥大的事故,如大病等,或一方出軌,或夫妻一吵不去忍讓等,很易使對方嫌棄跑了,不用去離婚麻煩,婚姻沒啥法律保障。建議年齡夠時早點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