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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顔曦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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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深房地產經紀人
父母以子女名義買房未來風險可能有如下的可能性:
第一、因產權證登記在孩子名下。所以孩子不需要徵得父母同意有處分權收益權。
第二、如果孩子有經濟糾紛可以用於償還債務。
第三、如果孩子的婚姻狀況發生變化。此房產可能會作為財產分割。
第四、房屋已登記為準。父母如有養老或其他經濟需須需子女配合才能買賣。
當然發生這種事情的概率非常低,但是也希望慎重考慮。無論是因為貸款資格問題,還是購房資格問題。可以考慮房產共有或設定抵押登記。依據家庭實際情況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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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產老J
隨著居民家庭收入的增長,不少家長會給自己的孩子提早準備房產。還有一些家長認為以孩子的名義買房今後自己名下可以少一套房產,在房屋交易的時候可以節省稅費。其實給孩子買房還是有一些風險的,下面我們就一起來說一說。
第一,未滿18歲自己買房不可以貸款
父母為子女買房可以,貸款也可以。但是如果子女未滿18歲是必須全款購房的。並且如果父母名下的房子有貸款未還清的話,也是不能過戶贈予給子女的。所以說如果經濟能力不是特別好,還是不能給未成年子女買房的。
第二、房產按照家庭審查
父母名下的房產如果過戶給成年子女了,那麼父母可以單獨按照家庭計算房產。如果子女未成年。那麼父母和子女是要一起審查房產 。就是說房子不論在誰的名下多算是家庭的房產。屆時該繳納的稅費一樣都少不了!
第三、子女的房子交易需要子女同意,家長無法做主
家長給子女買房最終房屋要出售需要子女同意,如果子女不同意。那麼房子是無法出售的。雖然有個別途徑可以實現父母幫自己出售子房產,但這是以房子作為子女教育支出為前提,並且需要相當麻煩的流程。所以說如果父母想要投資房產,那麼就不要房在子女的名下。
第四,子女有房產也會影響今後子女的購房
在一些城市當中購房是認房又認貸。如果有購房的記錄都會按照二套房的標準執行購房的標準。所以說一旦子女有了房產的記錄那麼後續就可能會影響自己未來的購房。因此,子女未來發展是個未知數,留有購房的記錄也是存在隱患的。
總的來說,如果是父母購房還是放在自己的名下。沒有必要將房子房在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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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貝殼找房楊閃亮
如今,很多家長在購置房產時出於種種考慮,把未成年子女作為產權共有人,或者直接將房子的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其實這樣的做法是存在法律風險的。
一、父母選擇把房產證寫在孩子名下的原因
1、規避稅費
將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贈予、繼承等既省錢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稅費,還不用擔心將來會徵收遺產稅。
2、規避家庭破產風險,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
有些家長從事商業經營活動,如果面臨生意失敗,資不抵債等風險,還能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
3、夫妻感情出現危機,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夫妻之間產生矛盾時往往互不相讓,誰也不願在財產上吃虧,此時有些夫妻會共同出於對子女的愛護,協商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二、房本直接寫孩子名字的風險
1、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滿18週歲,房子又要登記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選擇公積金貸款也不能選擇商貸,只能選擇全款。因為貸款只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滿18週歲是硬性條件。
2、財產分割麻煩
夫妻雙方如果離婚,就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因為從法律角度來說,該房產屬於孩子所有,只是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監護人代為管理。
3、不能隨便出售孩子名下房產
父母可以替孩子買房子,但不能隨便賣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滿18週歲後,經其同意才能被出售。如果必須要出售,則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檔案,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簽署保證書:出售孩子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
4、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雖然父母是實際出資人,但房屋已經登記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贍養糾紛欲收回房屋。小編表示,這種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三、父母將房產留給孩子的方式還有哪些?
1、贈與方式
先到公證處做贈與公證,再帶公證書和房產證到房管局辦轉移登記。需要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
贈與費用:
公證費2%,契稅3%,交易手續費每平方6元,登記工本費。受贈的房屋出售要追繳20%個人所得稅。
2、買賣方式
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理轉移登記。
買賣費用:
可能涉及到契稅、個稅、增值稅及附加,交易手續費每平方6元,登記工本費。具體繳稅情況還需考慮房屋的面積、區域指導價格和產權年限等。
3、繼承方式
首先需要進行房屋評估,然後房產繼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繼承公證書(攜帶證明資料:死亡證明書、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遺囑)、房屋測繪、房產繼承人應該攜帶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繼承費用:
只需要繳納繼承公證費。
具體上述哪種方式更划算,還需要看具體的情況。
1、做公證
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
2、進行房產份額變更
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
3、從房產證上去名
這個辦法比較簡單,可以說也是最實用的辦法。增減產權共有人,等同於買賣,即把一半的產權份額轉讓給你,繳納稅費按照這個份額來交就可以。
綜上所述,用孩子的名義購房有利有弊,但是風險也是不小的,到底需不需將房產登記在自己孩子的名下,大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來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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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尼爆房
父母可以用子女名買房嗎?
父母是可以用子女名字買房的,父母用子女名字買房,還可以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即使父母的生意失敗,該房產也不會受到牽連。而且該房子可以作為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子女離婚時房子遭到分割。但是父母用子女名買房還是存在著諸多風險。
父母用子女名買房有什麼風險?
1、增加購房者自己的經濟壓力
如果購房人給子女買房時子女還是未成年人,則不具備貸款的條件。因為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辦理購房登記時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理,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需要提交能夠證明代理人身份的材料。
由於未成年人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沒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如果買賣合同約定房屋的購買方是未成年人,則該房屋買賣不能申請銀行貸款,只能是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才能交易,無形中增加了購房者自己的負擔。
子女成年後想獨立買房的,因為名下已有一套房產,新房將被視為二套房,申請商貸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在一線城市如果不是本地戶籍甚至會被限購。另外,子女名下房屋面積過多,超過免稅面積,將來還需要繳納房產稅。
3、易發生產權糾紛
如果以子女的名義購房,那麼房產就不算作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當夫妻雙方離婚時,在子女名下的房產不參與分割。如果子女沒成年,那麼誰擁有監護權,誰就擁有房產。因此即便買房時是你出的資,日後離婚時,很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
4、出資人無權收回房屋
當父母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時,即便是父母出資,也是子女享有房屋的所有權,這意味著房子與父母沒有任何關係了。就算是父母年老後,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父母也很難拿回房產。
5、出售、抵押不方便
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即便是父母也不能隨便出售、抵押子女名下的房產。只有孩子年滿18週歲之後,經孩子同意才能賣出或抵押。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出售,那麼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檔案,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再簽署保證書,保證書中要指出:出售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患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等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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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豬房論
父母以子女的名義買房,近年來比較常見,不過一般多是二套以上住房,尤其是一些異地購買的用於度假、養老的住房,主要考慮的是怕將來子女繼承房產時手續麻煩,還有納稅問題。唯一一套住房使用子女名字的不多,有一部分可能是改善住房,賣掉原有的房子,考慮到年邁等原因,而以子女的名義購房。上述購房行為實際上是一種借名買房行為,與給子女購置婚房本質上完全不同。前者,父母的真示意圖只是借用子女的名義,在有生之年並無贈與之意,子女只是名義上的產權人;而後者屬於贈與性質,即將房屋所有權贈與給了子女。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以子女名義購房一般問題不大,尤其是已經給子女準備了婚房、或者子女自己有房子的情況下。問題往往發生在子女無房、或者多子女家庭。
借用子女之名購房,未來可能面臨的風險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幾種:
1、如果是在已婚子女婚後借名買房,可能會由於子女婚變出現產權爭議。
2、無論是婚前、婚後借名買房,在子女意外身故時,可能出現遺產紛爭。
3、子女因債務或其他糾紛被訴,可能導致房屋被人民法院列為執行財產。
4、遇到不孝子女,可能會以各種理由霸佔房產,或者未經父母同意,擅自轉讓、抵押該房產,導致父母老無所居。
5、多子女家庭如果房產借用了一個子女的名字,可能會導致子女之間的財產之爭,兄弟反目。
所以,借子女之名購房最好是簽訂書面的協議,明確房屋的產權歸屬。同時,在《民法典》生效後,還可以通過設立父母為居住權人的方式,來保障父母晚年能夠老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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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安新房優惠諮詢
如果你孩子未滿十八週歲,你寫上孩子的名字。相當於,也是買到你們家長名下。而且,未成年是不能貸款的。如果要交易的話,還是要家長出面。以後再要買房子的話,就不能算數套貸款。這樣的話。會更麻煩一點,所以建議不要加小孩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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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由翱翔小小鳥
一般不會有風險,這是按中國文化的傳統思維所想的,但現在社會由於受西方三觀文化的影響也發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件。如子女不照顧父母生活,父母孤獨無助一氣之下將遺產送給保姆,或捐增社會。如出現這種情況老倆就面臨風險。二是多子女。將來有不好分配的風險等。俗話說《手中有糧,心裡不慌》我覺最好還是父母買房寫父母名字,將來怎麼處置,隨心所欲,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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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葉律師
父母以子女名義購買房產,未來會面臨哪些風險?
房子畢竟不同於其他財產,這是以產權登記來認定所有權人。所以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那從法律上來看,房子就是子女的。如果父母與子女沒有其他協議,那是有可能認為房子是父母贈與給子女的財產。
房子最大的不確性便是可能因為子女所帶來的其他法律風險。例如子女可能拿房子去辦理抵押貸款。對於債權人來說,只要履行抵押權登記,那債權人就可以實現優先受償。你雖為實際產權人,但無法對抗抵押權人。
另外,若是產權人因為涉及債務被訴訟,房產有可能會被法院凍結、查封,被法院強制執行。一旦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式,想要以借名為由提出執行異議,這個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礙或其他法律麻煩。所以,若真的不想存在風險,並不建議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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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貴陽陳磊律師
父母以子女名義購買房產,會面臨哪些風險,這個問題,或許是我多年的律師生涯中遇到的比較多的諮詢問題了,我們從子女為未成年和成年開進行分析:
第一、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房屋: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房屋,必須全款,不可能以貸款名義進行購買,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由於子女未成年,不能與監護人(一般是父母)簽訂任何協議來確定到底是贈予還是借名買房,所以一般認定為贈予,因此父母除非為了子女的利益,否則是不能出售房產的,也就是說,處置了房產也必須給子女。
還有,子女成年以後拒絕歸還房產給父母,這樣可能會引起父母與子女的矛盾,畢竟這個社會房產的價值很高,一些子女可能會想要獨佔房屋,這樣的案例也不少。
最後,如果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理論上你想拿該房屋去辦理抵押登記,是不可行的,因為你設定了權利負擔,未成年子女將會因房屋登記在他名下而可能承擔責任。
第二、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房屋,或者再子女未成年時購買房屋子女成年以後,存在的風險:
首先,如果是成年子女,那麼可以貸款購買,但是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貸款購買房屋以後,子女的婚姻出現問題後,就算登記在子女一人名下也會出現子女的另一半爭奪該房產婚後部分的可能。如果沒有協議明確是贈予還是借名買房,那麼可能存在子女另一半可以分割一部分的可能。
其次,子女拒絕歸還房屋的風險,上面已經闡述,此處不在闡述,要知道畢竟與父母爭奪利益的糾紛並不是沒有。
再有,成年子女惡意處置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那麼成年子女想要處置房屋是完全沒有障礙的,處置以後,一般買受人並不知道是借名買房,作為善意的第三人,該房屋就屬於第三人所有,作為父母只能起訴子女還錢,而且在沒有協議的情況下,可能被認定為對子女的贈予,錢都不一定能拿回來。
還有,民法典正式施行後,如果子女在該房屋上給他人設定居住權,並辦理登記,那麼也會非常麻煩,就算給你房屋,居住權人的問題也會引發糾紛。
再有,如果成年子女欠債無力清償,那麼該房屋可能被強制執行,你只能通過執行異議程式來爭取房屋,但是如果沒有協議卻並不一定能勝訴。
最後,成年子女在房屋上設定抵押權,抵押房屋貸款或向他人借款,作為抵押權人如果不知情,也是善意的。
建議:
1、如果借名買房不要以未成年子女名義;
2、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房屋最好事先簽署協議,確定是借名買房,而不是贈予;
3、房貸最好自己轉賬歸還;
4、民法典實行後,父母可以考慮將自己設定為居住權人,並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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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紙家書
父母以子女名義購買房產,先說說買完之後直接的結果:
房子屬於子女。房產本身與父母關係不大。子女名下有房。未來會影響到子女二次購房的問題。至於題主提到的“風險”,個人認為,最大的風險在於父母方:出了錢、房子還不是自己的,未來面臨“財產流失”的風險。
以下從幾個方面說明一下:
借名買房的風險1.父母與子女之間會產生什麼糾葛?
最大的風險來自於子女對父母的贍養風險。如果子女不養父母,那麼,相當於父母不但得不到財產,而且還失去了兒女們為自己養老的保障。一旦產生這種糾紛,父母方將陷入比較難的境地。
2.產權登記人的問題,也可能導致自家財產流失。
即便子女對父母很孝敬,就要看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的方式、登記的產權人情況。
如果子女已婚、且房產登記在子女夫妻雙方名下,一旦子女婚變,那麼子女的配偶是有權利分走部分房產的。就意味著父母的房子,有一部分被子女的配偶分走了。
這對於子女婚姻不穩定的家庭,可以認為是一種“財產流失”。
對於子女的影響對於子女而言,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意味著已經有房。
如果再想購買的話,就要考慮限購政策的影響:要麼沒有資格再行購買、要麼就要額外多付出成本購房。
避免風險的方式這裡從保護父母的角度,給出兩種避險方式的建議,供題主參考:
父母與子女之間簽訂一個“借條”,說明這筆錢是借給子女的。
至於借款是否償還,要看未來子女對待父母的態度。借條的好處在於,如果一旦產生糾紛,無論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糾紛、還是子女夫妻之間的糾紛,這筆錢都將作為“債務”,償還給父母。
從這個角度,是對父母自身權益的一種保護。
2.“贈與”買房。
第二種方式,可以在父母與子女之間簽訂一個《贈與協議》,而且附加條件。
贈與的好處在於:可以贈與給子女個人、可以附件條件例如“要求子女贍養子女”。如果子女不養老人,那麼視同違約,父母是存在追回可能的。
從這個角度,也是對老人的一種保護——不要覺得父母與子女之間籤協議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回覆列表
首先,在18歲以下,無法貸款買房
父母可以為子女買房,貸款也可以。但是,如果子女未滿18歲,則需要全額購買房產。而且,如果以父母的名義購置的房屋還沒有還清貸款,則不能將其轉讓給子女。因此,如果經濟能力不是特別好,仍然不可能為未成年子女買房。
第二,根據家庭對財產進行審查
如果將父母名義下的財產轉移給成年子女,則父母可以單獨根據家庭計算財產。如果孩子未成年。然後,父母和孩子必須一起審查財產。也就是說,無論房子的名字是誰,它都被視為家庭財產。那時,要繳納的稅費也是必不可少的!
第三,子女的房屋交易需要本人的同意,父母無法決定
為子女買房的父母最終要徵得孩子的同意。那房子就不能賣了。儘管父母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出售子女的財產,但前提是,房屋是子女的教育支出,需要相當繁瑣的過程。因此,如果父母想在房地產上投資,那麼就不要房在子女的名下。
第四,子女有房產也會影響今後子女的購房
在某些城市,購房是認房又認貸。如果有購房記錄,購房標準將按照第二套房的標準執行。因此,一旦孩子擁有房地產記錄,後續行動可能會影響他將來的購買。因此,子女的未來發展是未知的,並且在購買房屋的記錄中存在隱患。
通常,如果父母購買房屋或以自己的名字落戶,沒必要把房子放在子女的名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