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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田汝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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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俊二塊八
“老賴”都是大家鎖熟悉的,中國現在在逐步完善誠信系統,對於哪些“失信人員”有著比較好的制裁,具體有哪些我們先來熟悉一下:
第二,限制高消費。失信人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Golf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得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不得出境。
第三,失信人的子女不能上重點私立學校。
第四,養老金也是失信人的固定收入,屬於財產執行的範圍,執行法院有權採取凍結、扣劃等措施。
第五,失信人在名單期間,不得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等。另外,對失信人的被選舉權也會產生影響。
第六,法院會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失信人的信用卡的使用和貸款行為將會受到禁止。
另外,中國刑法還規定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對於那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失信人,情節嚴重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等等。
就上面所說的,拖欠貨款被拘,第二天家人急忙還款,可以看出:
1.老賴的心理作用,還以為和以前一樣拿他沒有辦法。
2.這樣的有償還經濟能力的不還,就是要被關起來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3.這個可以作為“殺雞儆猴”,可以給其他的老賴樹立榜樣。
謝謝邀請:頭天拘留,第二天就還錢,看來這是一個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老賴。這是一個很嚴重的社會風氣問題!有能力償還,而是見社會老賴特別多,執行人員也沒抓走幾個,大家都是老賴,我也當老賴,你能把我怎的!法院執行人員,偏偏來個制裁你!這是一個很好的兆頭,殺雞儆猴,讓那些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老賴們點量點量!是還錢還是坐牢房?!在九土年代前,六十年代初,基本上沒有老賴,就是個別一半個老賴,是賠的清家倒產還不上錢了,對這樣的老賴。人們說,三個餓狼吃不了個沒有!還什嗎,不要了。可是人家有錢了還是自動還帳。記得我小時候因家中欠別人的錢,父親過年買兩斤肉。我說爸呀!咱七口子人過年買兩斤肉?我父親說舊帳不各年,還完帳只能買兩斤肉。那時候農業合作化,人們生活貧困,但社會安定和諧多好的治安社會。那麼現在的社會怎麼了!為什麼有這麼多的老賴呢?!沒錢的老賴,誰也沒辦法把他怎的,但對那些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老賴,我們該點量醒悟了!願我們的法制社會,以法治國!早日把社會帶到公平公正和諧安定,溫步向前邁進,讓祖國奮發圖強,向世界前列邁進。文化有限,談的不一定正確,僅供大家參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