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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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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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看娛樂品影視
(1)如果該丈夫與妻子沒有事先沒有約定財產歸屬,那麼該夫婦的財產將適用中國婚姻法第17、18條的規定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本案中:該房子應當將一半份額歸妻子所有,剩下的一半作為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即本案中的妻子、丈夫的老母親、丈夫與前妻所生兒子、丈夫與妻子所生女兒。本案中各自應得份額為妻子5/8,丈夫的老母親1/8,丈夫與前妻所生兒子1/8,丈夫與妻子所生女兒1/8。另外,由於房子為不可分之物,應當由取得該房屋所有權的繼承人作價給予其它繼承人財產補償。
(2)如果發現丈夫還有其它遺產,參照上述對房屋的繼承情況辦理。應當注意的是應當區分遺產的形式是可分物還是不可分物,可分物直接分割,不可分物由取得所有權的繼承人作價補償其它繼承人。
(3)該問題與上一個問題其實是重合的,應當參照上述處理方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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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微醺的夢696
這問題可不是個人觀點可以改變結婚的,法律規定一清二楚,有遺囑了按遺囑為先,要沒遺囑那就按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來,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前妻肯定沒有,但孩子可有,現任肯定有,那就看第一順位裡邊誰都還在,全部平分。
這要看有沒有遺囑,若沒有可以協商處理,法定繼承人有幾個,前妻已經不是,有否子女,現任妻子可以參與分割。協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