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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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往低處流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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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默11
具備也罷,不具備也罷。憑什麼讓無辜者去承擔,而犯罪者卻逍遙?當你在實施對他人的傷害時,就必須為自己的罪惡行為買單了。作為家長,放任子女犯罪,更是要為自己的不負責任付出代價。受害者是無辜的,在他(她)受害時,他(她)以及家人的身心都受到了嚴重傷害,難道他們就不該為自己的無辜受害討還公道嗎?有人說:“都賠你錢了,還要咋滴”?試問:錢能買回生命嗎?錢能讓受傷害的身心康復嗎?所以,對這些未成年犯罪的,必須嚴懲!!!無論是對他(她)本人,還是對他(她)的父母家人,都應該讓他們付出更大的代價,讓他們為自己的不負責任買單。惡有惡報,才能還天地間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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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十五歲學霸
對未成年犯罪應該使用鞭刑,而不應該用坐牢懲罰,坐牢會加重他心理障礙,坐牢會毀掉前程反而讓其無法迴歸正道而繼續犯罪,所以應該遵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不得隨意剝奪兒童自由,對兒童犯抓捕應作為最後手段,對兒童犯的關押必須控制在最短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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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閒話飛揚
中國 《刑法》 第十七條規定,對 刑事責任年齡 作出規定,從刑法的規定來看,中國採用了四分法 :1、無 刑事責任年齡 ,即不滿14週歲的,對任何犯罪都不負刑事責任。2、相對 刑事責任年齡 ,即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 故意殺人 、 故意傷害 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 炸、投放危 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滿16週歲不予 刑事處罰 的,要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3、從輕或減輕 刑事責任年齡 ,即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4、完全負 刑事責任年齡 ,即已滿16週歲的,犯任何罪,都必須負刑事責任。但犯罪時未滿18週歲,不適用死刑。
能做成年人能做的事,按成年人看,犯成年人所成年人所犯的法,按成年人法去判。
我已激情四射,光芒卻射不出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