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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臉童媽不吃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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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凡人在凡間
男子強姦10歲女童致死:強姦、強姦年齡才10歲的女童、致死,這些都是重罪,性質非常惡劣,一審判決死刑,也明確表明了案件性質的惡劣程度。
而二審改判死緩,應該是法院又採納了什麼新的證據,或是對案件某一塊有了新的認知而進行改判,判決書上應該有這方面的資訊,可以仔細找找!
找到改判理由後,再研究改判是否合理,從而再決定是否上訴。
對案件不瞭解,只能說這麼多,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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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大概看了下網上發的事情經過,按網上說的情況,這個案件的性質太惡劣了,簡直到了這個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的地步,而二審採納的減刑條件,按案件的惡劣程度及性質來看,應不足以進行減刑,估計還要上訴,且大概率還是死刑。
這樣的案件太惡劣!
這樣的犯罪太惡劣!!
這樣的罪犯也太惡劣!!!
必須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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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紫龍鴿鴿
2018年10月,廣西靈山10歲女童楊曉燕賣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楊某強姦後死亡。今年5月7日,紅星新聞從楊曉燕家屬處瞭解到,3月25日,二審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撤銷一審法院關於楊某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改判楊某犯強姦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楊某限制減刑。
二審法院認為,楊某父親規勸陪同楊某到公安機關投案,投案後如實供訴犯罪事實,屬自首,楊某的自首行為對案件偵破起至關重要的作用,依法對楊某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並限制減刑。
賣百香果後回家途中被害,凶手手段極其殘忍
新聞此前報道,10歲的楊曉燕曾是廣西欽州市靈山縣伯勞鎮平心村平心小學板凳教學點小學四年級學生。楊曉燕一歲時,她的爸爸因見義勇為去世,她的媽媽陳禮言一個人帶5個孩子,靠種地和打零工維持生計。
2018年10月4日中午,楊曉燕和姐姐在自家地裡摘百香果,此後她獨自扛著編織袋,到對面山頭的百香果收購點售賣。賣百香果獲得32元后,楊曉燕在回家的路上失蹤了。
同年10月6日,靈山縣公安局通報,同村的29歲青年楊某被抓獲並對殺害楊曉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警方根據其供述查詢到楊曉燕的遺體,並將楊某刑拘。
根據楊曉燕家屬提供的法院判決材料顯示,2018年10月4日,楊某看到楊曉燕獨自到百香果收購點,便產生了邪念。楊某在楊曉燕返家途中守候,企圖對其施暴。楊曉燕反抗並大聲哭喊,被楊某用手掐脖致昏迷,隨後被裝入蛇皮口袋帶入某山嶺。楊曉燕醒後被楊某用刀刺傷雙眼及頸部,楊某隨後對其進行姦淫,拿走其32元錢,並將其裝入蛇皮袋,通過滾、搬等方式帶下山嶺,至一水坑中浸泡,後將其拋棄在一處山坡。
經鑑定,楊曉燕的死因系由於被他人強暴傷害過程中,胃內容物反流進入氣管、支氣管和氣管被銳器刺破,氣管外周圍血管損傷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氣管、支氣管,造成氣管、支氣管填塞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二審死刑改判死緩,家屬準備申訴
案件材料顯示,證人蒙某稱,事發當天他曾聽到一陣陣小孩的哭聲,哭得很使勁,好像有人在追打小孩。證人黎某證言,楊某平時性格內向,很少講話。證人施某證言,楊某從小性格古怪,在15歲左右,經常在家附近偷女人的文胸、內褲回自己的房裡,曾多次被楊某的父親呵斥但不悔改。
一審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楊某姦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強姦罪,因性侵系10歲的未成年人,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應從嚴懲處;楊某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系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但其罪行極其嚴重,決定對其不予從輕處罰。2019年7月12日,一審法院判處楊某犯強姦罪,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責令退賠32元給楊曉燕的母親陳禮言。
此後,楊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書
二審法院認為,楊某父親規勸陪同楊某到公安機關投案,投案後如實供訴犯罪事實,屬自首,楊某的自首行為對案件偵破起至關重要的作用,依法對楊某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並限制減刑。
3月25日,二審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維持一審判決關於退賠32元給楊曉燕的法定代理人陳禮言的判決,撤銷一審法院關於楊某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改判楊某犯強姦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楊某限制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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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百里霜
就事論事,說白了,就是擔心如果自首了都不從輕處罰,以後怕是沒人會自首了。
坦白從寬,立法一開始就確立了的。
可,這正是法律最無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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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葫蘆娃小帆
10歲女兒被強姦致死,被活生生刺瞎雙眼,刺傷脖子手臂,在這種劇痛下被強姦,只有10歲! 10歲的小孩已經懂事到為家裡賺錢,去賣百香果結果遇到這種事情,殺人犯強姦並殺死她,還搶走了小女孩賣百香果賺到的32塊錢! 殺人犯最後還不用償命。以為電影嗎?這是現實!,在看看退還32塊錢,真諷刺。還上訴,這種人應該千刀萬剮! 一人一刀凌遲處死! 還有說應該死緩的自以為是的人,對於窮凶極惡的罪犯即使自首也不能改變所判死刑立即執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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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柬漂打工阿瑋
當看到這個標題時,給人的第一感覺是對男子的憤怒,心中有一萬個“草泥馬”在奔騰,對小女孩是一萬個同情,和老天對女孩的不公平!
能做出這麼傷天害理的事情來,說明這個男的心裡變態,心裡扭曲,畜生一般,法律定當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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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探鳴
判輕了,必須嚴懲!這是個活生生的人命,是一個花季少年就這樣被罪犯殘忍的害死了,還判個死緩,真是難以置信!人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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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最後的傑
手段殘忍,罪不可赦,已經喪失了一個人性應有的底線,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震懾那些類似犯罪分子,也是對兒童保護法的嚴重挑戰,也不能給受害家庭滿意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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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為啥二審死刑改死緩了,是覺得慢慢拖著他會讓他更加難熬嗎???
雖然我家是男孩,但是自從成為一名母親以後我真的完全聽不得這些孩子死呀,受傷害呀的新聞,可是我真的不懂為什麼這樣的新聞越來越多了 。
一個孩子到10歲,她的母親對她是給予了多少的希望,是付出了三千六百多天的努力才能撫養長大的小寶貝!
可這樣一個本該開開心心上著小學,再幾年又可以上中學,高中,大學,最後找一個好的工作,嫁一個自己愛的人,她美好的人生和她母親這麼多年的努力!居然就這麼被一個人就此畫上終點了!
我真的覺得很難受,我也想和現在的家長說,真的從小就要告訴孩子,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就算是認識的人他們也有可能會突然傷害你!尤其不要單獨和陌生人聊天更加不要單獨相處!就算是熟悉的也最好不要這樣!孩子們的世界是純潔乾淨美好的,但是成人的世界真的存在太多惡魔和黑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