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姐,給我打電話,叫我說做些生意,然後把我叫過來,我也挺開心的就過來了,後來過了很久,她才跟我說清楚事情,她說一起合夥開公司,她出錢,我出人,但是我沒有底薪,並且持有的股份也不清楚,一切都是未知的東西。這樣的合夥算是合夥麼,雖說是合夥,但是她站的那個角度,還是站在我得頭上,高高在上的感覺,安排我做這個做那個,就像在安排一個下屬,而且總是在給你畫餅。也有一種被當做傻子一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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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球事雜談
合夥生意不好做。
特別是參雜了親情、友情、人情關係的生意,到頭的結果往往是疏遠了感情,甚至是老死不相往來。
我認為,牢靠的合作,是建立在極度的相互信任和完善的合同條款上的。看似簡單兩條,做起來卻很難。
我相信每個人身邊都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誰誰家親兄妹弟兄合夥做生意,結果弄的撕破臉皮,老死不相往來。誰誰鐵磁的兩個朋友,都說自己被對方騙了,絕了多年情分。甚至父子一起經商,最後落得斷絕關係的也常有發生。
上面的這些事情為什麼這麼多?因為人們在共同面對利益誘惑時,缺乏冷靜的思考,忽略或是根本不知道人性的複雜和脆弱。一旦自己的利益和希望被打破時,本能的出於自我保護,就會猜疑對方,進而把責任推給對方。
即使有血濃於水的親情,有同生共死的友誼,但生意不止關乎你兩個人,還有你的愛人,你的家人,你另外的好朋友,他們就不會像你一樣保持信任,這也是很多所謂枕邊風的由來。
相對於情感的多變,前期合理、平等、細緻的合同更能約束和規範彼此的合作。法律是不講感情的,既然大家共同制定和同意,就做好自己的義務和責任就行了。
但是在我們國家,法律的意識還是有些淡薄,對義務和責任的理解不夠透徹,畢竟我們是生活在一個處處講人情的社會,這種觀念已經根植在我們的骨髓裡。
所以,要學會靈活應對 ,老話說,一輩子學不完的生意人,看你會不會善於處理這些人際關係了。
看你描述,他強你弱,對合夥人已經有了意見,起碼你覺得他在指示你,已經破壞了合作的平等基礎。可生意是活的,如果對方真有能力,而你又願意或是能接受得了他的強勢,一樣能成功的。小到一個家,大到一個國,總要有一個人做主的,就要看當家人有沒有能力領導,被領導的人願不願意合作了。
綜上所述,還要你自己細心考慮,具體情況你最瞭解。老話講,親兄弟明算賬,別不好意思,合作前坐在一起,把事情說透,做好最壞打算。還有一條,千萬別讓家屬參與,這條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