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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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鄴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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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投訴站
孩子是婚姻的紐帶,無論婚姻最後走上什麼樣的結局。我覺得孩子是最無辜的,我們大人不應該把我們的過錯強加於孩子身上。離婚以後,夾在中間,孩子是最痛苦的。不管最終孩子跟著誰,他的心裡都是缺陷的,因為母愛和父愛永遠都是有區別的,我們雙方都代替不了對方給孩子的愛。所以為什麼現在會有一些孩子會叛逆,就是因為父母之間的關係導致的。因此,建議如果孩子已經有了獨立想法的情況下,那麼去徵求一下孩子自己的一種想法,看他想要跟誰,如果孩子還沒有獨立判斷思想的情況下,那麼就要根據看護人的經濟條件,工作條件,住房條件,還有孩子的擇校、教育和未來就業條件,生活條件等等情況,去分析孩子跟誰比較好!畢竟孩子是兩個人的共同責任,不管孩子跟了誰,我覺得一切都是為了孩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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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獅子貓她爹
沒有離婚協議書,可以寫啊!不會可以找律師啊!或者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官指導你們如何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孩子的撫養權,主要考慮孩子的成長不受離婚這件事影響。誰能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力,誰的自身條件更好。孩子就歸誰。如果孩子還在哺乳期,婚不會離。孩子還沒有表達能力的情況下,孩子一般歸母親撫養,孩子的父親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1.按法律一般的常規是,當夫妻有2個小孩時,男孩有父親撫養,女孩有母親撫養。當有一個小孩時,一般父親撫養。懷孕期、哺乳期不準離婚。
2.按規定未得到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應付孩子撫養費,直至18週歲。但在民間實踐中,孩子在五六歲以下,未得到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她就不拿了,大人和孩子不供,生如路人。有撫養權的一方,也不會讓對方看孩子,也不去要撫養費。當然,當大人年老時,更不要孩子贍養費。有的孩子十來歲時大人離婚,孩子還能在兩方走動要錢吃飯,
3.有的母親偷情跑了,見了前邊10歲女兒要給錢,女兒當場扔了票子不會要,嫌丟人,母女不供,要斷絕關係。
4.不知題主是男是女,小孩有多大?一般的夫妻都要爭奪孩子撫養權,即使對方不付撫養費。當夫妻40歲左右離婚時,又是一個女兒,雙方爭奪更甚,視如自己生命,誰也毫不相讓。
5.當一方偷情,另一方被出賣。一般是被出賣的一方要撫養孩子,又想得到對方拿來的一次性撫養費,從此再無關係。
6.我勸年輕夫妻要相互忍讓,不要去離婚。要重溫當初男女是怎合好的,又是怎樣發誓的!離婚會伴隨著痛苦、生活的艱熬,甚至是孩子的哭聲,父子的不供,母女的決裂,人情的背叛,偷偷的哭泣,良心的煎熬,外人的指責和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