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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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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豔成都律師
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賠償分兩部分,一部分是交強險,這一部分是不分責的,在保險限額內賠償,超過的部分由三者險賠償,這一部分是按責任比例賠償,假如你是行人,就是超出交強險的部分你自己承擔60%,對方40%。如果沒有買三責險,是由對方賠償。(成都人身損害、交通事故律師網:劉豔律師,從業十多年,經辦案件上百起,編寫中小學法制教育類圖書《法制與禁毒》《禁毒教育讀本》等三十餘本)
傷者這邊是主責吧?
都可以依法要求賠償的。只是責任不同,事故參與者不同會影響賠償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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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對方是機動車,那麼先由對方在他的交強險責任範圍內先賠償給傷者,
1.醫療項10000以下(包含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後續治療費、營養費等);
2.死亡傷殘項11萬以下(包含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交通費、喪葬費等);3.財產損失2000以下。
以上這三項是對方的交強險先行賠償,超出部分再按預設的7:3分攤(具體比例依據法院判決為最終結論)。
舉個例子:1、如果傷員醫療費50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600元,傷殘賠償金50000元,誤工費10000,護理費2000。那麼就都是對方出。
2、如果傷員醫療費200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2000元,殘疾賠償金20萬,誤工費30000,護理費10000。
那麼對方醫療項內先出10000,剩下12000是傷者7,對方3分,死亡傷殘項內乙方出110000元,剩餘的13萬按7:3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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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對方是非機動車,那麼雙方直接按總損失的7:3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