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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14748280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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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576882257892588
你什麼都不做,不吃不喝不學習不勞動,你不會有刑事或民事責任,但是你的父母卻有責任,把一個人教育成了一頭豬,還讓他餓死,那是肯定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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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思之遠方
刑事犯罪就二種情形,一種是作為,即不可為而為之,就是法律禁止不能做的卻做了,多數犯罪屬於這種情況。第二種是不作為,即當為而不為之,就是法律要求必須去做的而不去做,比如失職瀆職犯罪等,還有如不盡扶幼贍養費老人的義務等。所以,一個人什麼也不做即當為而不為也同樣會犯罪並被追求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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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東Doney
刑法上也有不作為犯,比如拒不贍養老人以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拒絕履行生效判決等等,都可能導致當事人因為什麼都不做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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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飛說方言
什麼都不做的機率少之又少。既然人有生命體徵,那吃喝玩樂,走路,喘氣,寫字,你不可能什麼都不做!!!
神仙盤腿打坐,還要有個盤腿過程。你這什麼也不做,估計已入化境!
但凡走路,站立,說話,寫字都可能存在一系列相對因素,畢竟地球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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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同同1765
既然什麼都沒有做,為什麼要追究刑事責任呢?你是一個無知的人才會有這樣無知的想法,國家的法律是你隨便瞎想的嗎?你再這樣瞎想瞎說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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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董律聊法
有可能,法律上的犯罪形式包含作為和不作為兩種,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法律直接規定,負有法定義務而拒絕履行,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為。簡單概括不作為犯罪,用六個字簡述就是應為、能為、不為。就其法律特徵而言則具有隱蔽性、消極性、間接性和違法性等。
中國刑法中規定的罪名大部分是作為犯罪,即主動去違反刑法禁止的行為,也有少數不作為形式的犯罪,包含故意殺人罪,遺棄罪,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等。
之所以要求行為人對其身體相對靜止的消極、無為狀態承擔刑事責任,關鍵就在於行為人此時負有積極實施特定行為的義務,應為能為而不為,即違反了作為義務。根據中國刑法學基本理論,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法律明文規定的積極作為義務
法律明文規定的作為義務是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的主要來源之一,是指由其它法律規定並由刑法加以認可的義務,這裡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等。如果只由其他法律規定,而未被刑法認可,則不能構成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此外,法律明文規定的義務必須是具體的義務,憲法中所規定的義務屬於一般性的抽象義務,有待於各具體法規的確認和細化,一般不適合直接作為不作為犯罪的義務前提。
職業或者業務要求的作為義務
它是指一定的主體由於擔任某項或者從事某種業務而依法被要求履行的一定作為義務。該型別的作為義務有的規定在法律法規中,也有的規定在具體行業的相關規章制度中。應當注意的是,行為人只有在具有職業或者業務身份的情況下,才具有相關的作為義務。也就是說,只有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才能構成刑法上的不作為犯罪。
法律行為引起的積極作為義務
法律行為如合同行為等,引起一個積極作為的義務(行為人通過合同行為自我創設一個積極作為義務),行為人有義務履行。而一般情況下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所規定的一定的義務,只產生違約的法律後果,並不會產生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只有在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不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給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造成嚴重侵害的情況下,這一作為義務才能構成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
先行行為引起的積極作為義務
先行行為作為不作為犯罪的作為義務是由德國刑法學家斯特貝爾首倡的,1884年的德國判例首次確認了先行行為與法律,契約同樣是作為義務的來源。中國刑法界的通說認為先行行為只要足以產生某種危險,就可以成為不作為犯罪的義務來源,而不必要求先行行為具有違法的性質。
所以,什麼都不做是有可能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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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lQUE期待署光
如果您什麼都沒有做,是不是遇到困難暫時在家,生病了?還是目前想短暫休息?還是有事情需要處理?如果是百姓,工作維艱暫時失業在家等等,只要遵紀守法是不會觸犯法律的!如果一個人T什麼都不做都要定罪的話,你可能得罪人了,如果你從事普通工作都有人想借勢用法律對付你的話,那麼你的環境超級惡劣,隨時會失去人身自由,要謹慎對待,尋求解決方案有必要尋求法律幫助,你目前環境必然是步步維艱,環境險惡呀?如果你不是一個惹事生非之人,是一個善良不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之人不與人紅臉,不會說重話,那麼肯定是誤會,要麼是對方心胸狹窄,心狠手辣,還是得勢報復!
曾經看過一武俠小說,兩人約好中秋之夜相戰兩人也見了面,對方見其面色不好,覺得不夠公正,素有俠義之心的他抱拳立馬轉身走人,至於留在當地是如何死的,所有行為與放棄約戰之人無關。
他的弟子知道師傅與XX約戰,也沒去對質瞭解真相,認為就是他殺死其師傅的,因其師付有恩於他,於是製造了一系列的報仇計劃,掀起了血雨腥風!
如果你是隨意問百姓在家不干犯罪之事,會不會犯罪,即然什麼都不幹自然不會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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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戒愛terry
瀆職罪也是什麼都不做!知情不報也是什麼都不做!借了錢不還也是什麼都不做!見死不救也是什麼都不做!
你看有沒有人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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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橋流水811小橋流水
謝邀。一個人什麼都不做,既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有可能被追究民事責任。比如,有人喊:"救命啊!殺人嘍"!現場值勤的警員,應該立即採取果斷措施。否則就有瀆職罪、玩忽職守罪的嫻疑。在特定情況下,"不作為"也是一種犯罪行為。再比如,法院判令某人對某人,賠禮道歉、排除妨礙、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而相關責任人卻置若罔聞。像這種情況,輕則,有可能加重了民事責任,重則,有可能承擔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刑責!當然嘍,一個在發病欺間,無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本人而言不存在責不責任、什麼責任的問題。
回覆列表
這個要看你是什麼身份,如果你是職能部門,你什麼也沒做,那就是瀆職。如果你身為犯罪集團成員中的一個,你什麼也沒做,但你知道有人犯罪,你知情不報,沒有阻止,那也有罪,但會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