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可否認的事實是,我們的國家的的確確有同性戀這個群體存在,且數量並不小——將近三千萬人。我主觀認為,這個群體裡大致有兩種:一種是光明正大坦誠出櫃的,另一種就是在社會輿論壓力之下,努力隱藏自己性向的。
好在現在社會相對比以前開放很多,華人也有人能理解同性戀了。
我們的文化和教育裡,一向是推崇倫理:性與愛就應該存在於異性之間,符合人類繁衍的規律,這才是正常的。
我不理解的地方在於,這個“正常”是誰下的定義?這個標準從何而來?同性戀為什麼就不正常了?
說白了很簡單,不過是喜歡與自己性別相同的人罷了。
大多數的同性戀,性向是由先天基因而決定的。是的,先天基因。他們生下來就註定是同性戀,且是自己無法改變的。這並不是他們的錯,況且我並不覺得同性戀是個錯誤。我一向覺得,情慾與愛慾為什麼是美的?因為愛是純潔的。既然是純潔,又何必糾結於男女,男男,女女之間?只是愛而已。
我問過身邊的很多人同樣的問題:“你理解同性戀嗎?”
得到的回答大概就是“別跟我提同性戀,多噁心。”
說完還要斜著眼睛瞟我,那意思大概是“為什麼問我這個?你是同性戀?要是是的話,那我得離你遠點。”
多數人對同性戀這樣的歧視態度。我覺得,不公平。
同樣是愛,為什麼就被歧視?為什麼要否認愛呢?
首先不可否認的事實是,我們的國家的的確確有同性戀這個群體存在,且數量並不小——將近三千萬人。我主觀認為,這個群體裡大致有兩種:一種是光明正大坦誠出櫃的,另一種就是在社會輿論壓力之下,努力隱藏自己性向的。
好在現在社會相對比以前開放很多,華人也有人能理解同性戀了。
我們的文化和教育裡,一向是推崇倫理:性與愛就應該存在於異性之間,符合人類繁衍的規律,這才是正常的。
我不理解的地方在於,這個“正常”是誰下的定義?這個標準從何而來?同性戀為什麼就不正常了?
說白了很簡單,不過是喜歡與自己性別相同的人罷了。
大多數的同性戀,性向是由先天基因而決定的。是的,先天基因。他們生下來就註定是同性戀,且是自己無法改變的。這並不是他們的錯,況且我並不覺得同性戀是個錯誤。我一向覺得,情慾與愛慾為什麼是美的?因為愛是純潔的。既然是純潔,又何必糾結於男女,男男,女女之間?只是愛而已。
我問過身邊的很多人同樣的問題:“你理解同性戀嗎?”
得到的回答大概就是“別跟我提同性戀,多噁心。”
說完還要斜著眼睛瞟我,那意思大概是“為什麼問我這個?你是同性戀?要是是的話,那我得離你遠點。”
多數人對同性戀這樣的歧視態度。我覺得,不公平。
同樣是愛,為什麼就被歧視?為什麼要否認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