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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36431606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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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夕夕的監護人
1.陳太丘沒有按時赴約,乃失信在先;對友人之子責罵其父失禮在後,而這恰恰是由小孩指出,因此而慚.
2.元方“入門不顧”的行為,隨不無道理,但不能原諒他人過失,而且是在他人已認識到錯誤並已悔(能在小孩面前低頭,向小孩認錯,此非人人能做到的),就有點過了.這從友人即小孩之父見正午已過就不再等候而走了的作為可以看出,小孩不能原諒他人的錯誤上是有一定的傳統的.
當然那時故事是宣揚守信.誠然,這本無錯,但用現在的眼光看,未免有點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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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且行且聽風
回答該問題,需要簡單講下故事背景。《陳太丘與友期》故事出自南北朝時期劉義慶編寫的《世說新語》。故事梗概如下:
陳太丘和朋友相約出行,約定在中午。過了中午還沒到,陳太丘不再等候就離開了。離開後朋友才到。元方當時年七歲,在門外玩耍。朋友問元方:“你的父親在嗎?”(元方)回答道:“等了您很久您卻還沒有到,現在已經離開了。”朋友便生氣地說道:“真不是君子啊!和別人相約出行,卻丟下別人自己走。”元方說:“您與我父親約在正午。您沒到,這是不講信用(的表現);對孩子罵他父親,這是沒禮貌(的表現)。”朋友慚愧,下車去拉元方,元方頭也不回地走進了大門。
那麼怎麼看待元方“入門不顧”呢?元方是個七歲的純真的孩子,而父親朋友不講信用在先,當面罵自己父親在後,因此,面對對方的慚愧與道歉,元方並沒有坦然接受,而是採用兩個動作“入門”、“不顧”,充分表現了對對方道歉的不接受和鄙視。
故事發生在南北朝時期,魏晉人士獨特的風格之一就是“表現真我”,元方面對“不遵守信用在先,辱罵父親在後”的朋友進行了聰明敏捷的駁斥,並用實際行動“入門不顧”表達了發自真心的駁斥,透過這種行為,使得聰明倔強而富有正義感的小孩躍然紙上,人物刻畫惟妙惟肖,同時也闡述了“為人處世,應該講禮守信”的道理,否則,即便是小孩,也會發自真心的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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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方看似無理的的行為,表達了對父親友人不守信用的強烈鄙視,人無信不立,這也告誡了人們不守信用的人是得不到人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