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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民視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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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找老王
能是什麼心態,這是老闆用人的正常心態,雖然《勞動法》對企業用人、員工工作都有相關規定限制,但如果從利益和現實的角度考慮,我認為這樣做的老闆才是真的“會用人”。
在我看來,《勞動法》雖然限制了企業對員工的剝削,但同樣也造成了一些漏洞無法避免,老闆用人時招聘回、閒暇時辭退,這本身就節省了用工成本,而且不用和你簽訂勞務合同,不用支付賠償等,這本身就是高明的手段。
而且,老闆反覆辭退召回同一個員工的另一個好處是,員工對工作崗位比較熟悉,再次召回也省去了培訓與熟悉的時間,這無形中就節約了很多成本。如果一個企業有一幫子這樣的員工,對企業的作用是是非常巨大的。
此外,對老闆而言,員工只是工具,只要是對企業、對他有利的事情,能為企業帶來效益,別說召回員工三次,就是十次、八次也無所謂。在利益的驅使下,只要員工願意,喜歡這種工作方式,其他的都無所謂。對企業來說,只要核心員工不流失,其他非重要部門的員工,去留只看利益與成本。
當猴耍呢,叫你來你便來叫你走你便走,成吉思汗呢。要麼是公司待遇高夠吸引人,但是辭退之後沒有找到合適的人選。要麼是員工幾次離職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要麼就是老闆神經質犯了,把人搞走又想起人家優點叫回來又忍受不了人家缺點。要麼是當臨時工看待忙不過來就叫回來事情完了就趕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