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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傲然獨立

    關於離婚以後探望孩子的話題,有點兒沉重!網上搜了一下中國有關《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以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父或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由法院判決。父或母探視子女時,凡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終止探視權利;中止的事由結束後,應當恢復探視權利。”

    以上是中國《婚姻法》方面有關子女探視權利的規定。但是真正實施起來恐怕有些難度,例如:有的離婚夫或妻認為,自己在這場婚姻中受到了極大的傷害,隨時都想著怎樣報復對方!想利用孩子探視權利方面為難另外一方;這樣的例子,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應該是存在的喲。

    所以離婚以後,想隨時隨地探望孩子,需要雙方共同協商出一個合情、合理的探視方式;不是一方說了算。

    另外,假如一方有病,例如:精神、傳染病等方面的疾病,法律上是不支援探視的。

    最後結語:離異夫妻之間,應該互相包容,要著重為孩子的成長和心理健康著想;因為你們的離婚,已經傷害到了孩子幼小的心靈;不要在探視權利方面再一次雪上加霜!那畢竟是你們的親生骨肉。

  • 2 # 使用者東金山

    夫妻雖已離婚,但事實上永遠改變不了親生孩子的血緣關係,因此,依照法律規定,無論孩子判決給誰,父母任何一方都隨時有看望自己孩子的權利。

  • 3 # 淘淘爺爺

    不可以!探望得有時間,不論何時何地屬騷擾!其實孩子歸誰既以定型,看望都扯蛋,孩子大嘍都不掃你,但你記住,如果給孩子出到十八撫養費,到你老時,孩子應照樣給你出贍養費,否則法律見!揹著抱著一邊稱!

  • 4 # 小趙記事兒

    這個在你們夫妻簽訂離婚協議時,就應該考慮到,也應該會談到這些敏感的話題。所以我個人覺得男方不可以隨時隨地要求看望小孩。 這個你們可以雙方協商。畢竟你們已經離婚了,各自都有各自的空間! 離婚本身都已經傷害了你們彼此。所以我在猜想:他是不是想和你復婚?如果他想和你復婚,你們兩個人就該談一談,當初是什麼原因讓你們離婚?在以後的生活當中這些問題能不能夠得到解決?如果他有意願去解決這些問題,去改正自己的一些不足。我覺得你還是可以給他機會的,畢竟是為了孩子。每個孩子都希望有一個完整的家!

  • 5 # 工信科

    夫妻離婚成事實,男方有權看孩子。

    隨時隨地有點難,過分要求不支援。

    探視細節雙方談,影響孩子不合適。

    遇事好說好商量,關心照顧應適時。

  • 6 # Y月光Y

    如果是單純的要求,隨時隨地不現實的。你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給出合理的答覆。如果是為了孩子,如果不是很仇視對方,給他自由的探視。畢竟離婚已經給孩子帶來了傷害,多接觸接觸,讓孩子健康的成長。

  • 7 # 世間煙火

    男方看望小孩是做為孩子的父親的一種探視權,探視權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絡、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探望權從法理上看,是基於親權的一種派生權利。婚姻法也規定了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視權,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如果你是母親的話,你應該鼓勵孩子多和父親交流,離婚是你們夫妻的事情,但是孩子應該享有父愛和母愛的權利。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孩子缺乏父愛或者缺乏母愛都對孩子的成長不利。不要因為離婚了讓孩子缺失了父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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