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老狐狸愛旅遊
-
2 # 貴仁666666
老師不會使用!原因如下:
一.教育的懲戒權主要是針對不聽話的孩子,這要放到以前還是可以的,以前家裡孩子多,都希望孩子能夠受到教育,老師在學生的心目中地位很高!孩子基本上都是對老師嚴聽計從,而現在基本上每個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家鄉對孩子看的比較嬌,如果老師對孩子行使懲戒權,容易造成矛盾!
二.現在是法制社會講究人生平等,只能教育,不能體罰孩子!
三.現在是九年義務教育,老師的懲戒權用著可能會引起孩子及其家長的反感!
-
3 # 王大二三四五
管他還不還,該打的就打,不敢打的就不打。懲戒權始終都掌握在教師手中。任何時候,看菜下飯,家長要求嚴格的,不溺愛不袒護的,信任老師的,教師也就可以嚴格管教,適當懲戒。那些蠻不講理,嬌生慣養,當成活寶的,就演算法律給你懲戒權你都不要碰。網上報道的,那些老師不叫懲戒,叫虐打,這是本質區別。很多人完全混淆概念,對多數家長而言,只要不太過,打兩下都是可以接受的,不可理喻的少。
-
4 # 賙濟納諫
謝悟空邀請!老師敢不敢使用教育懲戒權,沒有統一的答案。有的老師,就算沒有明確的教育懲戒權,依然在人倫和道德範圍內使用懲戒;有的老師,就算賦予明確的教育懲戒權,也不一定敢使用,能使用。如果把教育懲戒權還給老師,關鍵不在於老師是否敢使用,而在於如何明確懲戒細則?怎麼在體罰、變相體罰和懲戒之間找到一個相對平衡點!?教育懲戒是一種手段,而非目的。懲戒的目的是讓學生擁有健全的人格、正確的三觀以及養成良好的行為生活習慣,幫助學生健康成長。那麼,如何把握好體罰於懲戒臨界點?我認為:在道德和人倫範圍內,適當的懲戒是必要的,也是每個負責任的老師應行使的權利。但要切記,在使用教育懲戒權時,要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懲戒教育權,不應該是時有時無的,而應該是一直存在的權利。我們不提倡“棍棒底下出孝子”、“戒尺之下無差生”的教育方式,但適度的懲戒是必要的,正是因為孩子年少無知,才需要為人師者,為人父母者,教會後輩們判斷善惡美醜,學會生活。而我,毫不掩飾地說,教書育人百年計,三尺講臺了餘生。不管是否出臺明確教育懲戒權,我一生都將使用適度懲戒教育我的學生。
回覆列表
這個問題又兩個前提:
1、家長會報復嗎?
如果這兩個問題無法解決
老師對孩子進行懲罰,現在每個人都是一個自媒體,把資訊向網上一扔,媒體人抓住新聞熱點炒作,那老師還怎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