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設施齊全,佈局完整,環境良好,以低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二類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設施齊全,佈局完整,環境良好,以多、中、高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居住用地共分為四類。
控制性詳細規劃 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總全規劃或分割槽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的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要求。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主要任務是:
以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割槽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的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要求。
控制性詳細規劃包括下列內容:
(1)詳細規定所規劃範圍內各類不同使用性質用地的界限,規定各類用地內適建、不適建或者有條件允許建設建築型別;
(2)規定各地塊的控制指標(包括:建築高度、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地率、建築間距、建築後退紅線距離、機動車出入口方位等);
(3)確定各級支路的紅線位置、控制點座標和標高;
(4)根據規劃容量,確定工程管線的走向、管徑和工程設施的用地界線;
(5)制定相應的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規定。
(6)提出各地塊的建築體量、體型、色彩等要求。
一類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設施齊全,佈局完整,環境良好,以低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二類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設施齊全,佈局完整,環境良好,以多、中、高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居住用地共分為四類。
控制性詳細規劃 Regulatory Plan
以城市總全規劃或分割槽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的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要求。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主要任務是:
以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割槽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的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要求。
控制性詳細規劃包括下列內容:
(1)詳細規定所規劃範圍內各類不同使用性質用地的界限,規定各類用地內適建、不適建或者有條件允許建設建築型別;
(2)規定各地塊的控制指標(包括:建築高度、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地率、建築間距、建築後退紅線距離、機動車出入口方位等);
(3)確定各級支路的紅線位置、控制點座標和標高;
(4)根據規劃容量,確定工程管線的走向、管徑和工程設施的用地界線;
(5)制定相應的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規定。
(6)提出各地塊的建築體量、體型、色彩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