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通常在兩個意義上使用。一是指分內應做的事,如職責、盡責任、崗位責任等。二是指沒有做好分內的事,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責任是分內應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擔應當承擔的任務,完成應當完成的使命,做好應當做好的工作。責任感是衡量一個人精神素質的重要指標。責任和自由是對應的概念,責任事實上--雖然不是時間上--以自由為前提,而自由只能存在於責任之中。責任是唯獨存在於上帝和鄰舍的約束中的人的自由。
負責任的人在自身的自由中行動。除了他的行為和他本人以外,再沒有別的能夠支援他,減輕他的負擔,這個事實就是自由的證據。負責任的行動發生在義務中,這義務給予他自由,給予他完全的自由。同時,負責任的行動完全發生在相對性的區域內,發生在無數視角里,每一種特定的現象都在其中出現。
社會在發展,責任內涵也在不斷髮展,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賦予責任日益豐富的時代內容。負責任的大國,負責任的政府,負責任的的公民——中國以更加鮮明地形象呈現在世介面前。責任能力簡單地說就是指一個人對其違法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不同的法律部門對責任能力的定義也是不同的。民事責任能力指民事主體據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資格。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能夠正確認識自己的行為性質、意義、作用和後果,並能依據這種認識而自覺地選擇和控制自己的行為,從而對自己所實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
責任:通常在兩個意義上使用。一是指分內應做的事,如職責、盡責任、崗位責任等。二是指沒有做好分內的事,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責任是分內應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擔應當承擔的任務,完成應當完成的使命,做好應當做好的工作。責任感是衡量一個人精神素質的重要指標。責任和自由是對應的概念,責任事實上--雖然不是時間上--以自由為前提,而自由只能存在於責任之中。責任是唯獨存在於上帝和鄰舍的約束中的人的自由。
負責任的人在自身的自由中行動。除了他的行為和他本人以外,再沒有別的能夠支援他,減輕他的負擔,這個事實就是自由的證據。負責任的行動發生在義務中,這義務給予他自由,給予他完全的自由。同時,負責任的行動完全發生在相對性的區域內,發生在無數視角里,每一種特定的現象都在其中出現。
社會在發展,責任內涵也在不斷髮展,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賦予責任日益豐富的時代內容。負責任的大國,負責任的政府,負責任的的公民——中國以更加鮮明地形象呈現在世介面前。責任能力簡單地說就是指一個人對其違法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不同的法律部門對責任能力的定義也是不同的。民事責任能力指民事主體據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資格。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能夠正確認識自己的行為性質、意義、作用和後果,並能依據這種認識而自覺地選擇和控制自己的行為,從而對自己所實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