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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歐陽17820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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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臘肉
這是大資本家與小資本家的博弈,小資本家輸的體無完膚。
騰訊影片花了6個億搞創造101,從101個美少女當中選11個最有人氣的女孩子組女團。開始覺得國內女團唱跳質量與韓團不可同日而語,於是找上樂華,請她們派選手來加熱度,談好給兩個成團名額。萬萬沒想到的是,節目爆了,前三名都成為國內的女明星流量代表,而第一第二名還是樂華的。小公司就是想掙快錢,由於女團的資源收入騰訊要拿去百分之七十,剩下百分之三十原公司與選手分成。樂華覺得自己虧大了,好歹公司在中國娛樂圈也有有頭臉的,我幹嘛不自己幹呢?我把孟美岐,吳宣儀帶回來,與程瀟一起組個女團,那大陸版的she豈不成了?豈不是大陸第一女團?秒殺你們剩下的8人好嗎?
但萬萬沒想到的是,騰訊拿起法律武器,合同法!!一切按合同來,來之前都談好,這兩年成團時間由我騰訊提供資源,哇唧唧哇負責運營!!你擅自帶走團員是違法的,我可是可以讓你們這兩個流量明星兩年時間裡掙不到錢的!
我感覺騰訊之所以不同意兩團並行,和不放人,是因為她們三個走了,團隊整體實力和給別人的感覺就不在一個層次了,畢竟走的三個綜合實力很強,而孟美岐和吳宣儀又是人氣top舞蹈實力超強,各種風格都能駕馭,雖然說楊超越是最出圈的,但是她們兩個的粉絲是真的多,而且孟美岐的舞臺真的在這個團體裡無人能比,吳宣儀舞蹈實力也是超強的那一種,紫寧的唱功是不用說了,民族樂和流行樂都能駕馭,如果一下走三個這個團就有一半糊了,另一半就靠著超越妹妹在撐著了,但是超越妹妹說真的不適合唱跳,更適合演戲,綜合以上騰訊怎麼可能會放人,而樂華又幹不過騰訊強大沒資本,只能妥協